松原高考舞弊:基础秩序动摇的严重警示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昨天出版的《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披露了今年高考期间吉林松原市出现大规模严重舞弊的情况,读来让人万般震惊——
在多个考点,不但一些考生用微型耳机接收信息,或公然传递试卷、抄袭答案,而且不少教师和考生家长也参与运筹策划。
从2000年湖南嘉禾一中高考舞弊案、广东电白县高考考场BP机联手舞弊案,到2005年安徽砀山高考集体手机舞弊案、2008年山东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等人组织学生赴甘肃天水集体冒名替考案,再到今年吉林松原市大规模高考舞弊案,近年来各地高考舞弊现象有增无减,各界要求“铁腕严惩”的呼声也不绝于耳。而“铁腕严惩”的举措,无外乎加强防范和查处作弊的技术配置,周密组织监考,严格考场纪律,必要时修改相关法律,以严刑峻法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个案惩处对其他人员的警示效应,等等。然而,从松原市今年高考舞弊的情况看,上述对高考舞弊现象的一般性理解又是远远不够的。
似乎不能一味指责松原市有关方面对高考舞弊防范不严、打击不力,实际上他们对今年的高考“非常重视”,“成立了由教育、公安、电信等18个部门组成的高考委员会,主任是主管副市长,严抓高考舞弊”,但在如此高规格的严抓、严查之下,高考舞弊仍然禁而不绝愈演愈烈,并且出现了朝着组织化、产业化、准黑社会化方向发展的迹象。面对全方位、大面积的严重舞弊现象,以往监管执法部门打击高考舞弊的手段仿佛全都失灵了,以往人们对高考舞弊现象的分析研究以及提出的治理之道,也仿佛全都不对路了。可以说,松原市今年的高考舞弊事件,以其令人瞠目结舌的张扬形式和“彻底”程度,促使我们必须从更宽泛的层面诊断一些地方的社会病灶,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正视一些地方“基础秩序”严重动摇的现实,并坚定地应对由此带来的严峻挑战。
按照社会学的分析结构,“基础秩序”是指在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如果一些制度措施反复失效,有时并不是因为制度设计和安排出了多大的问题,而是因为制度运行的基础和条件出了问题,这些基础和条件就是“基础秩序”,主要包括道德秩序、信用结构和社会生态等内容。在基础秩序良好、法治文明发达的国家,许多制度措施往往是简单、粗疏、充满漏洞的,但大多数人更看重自己的名誉、诚信和尊严,很少有人为了牟利而去钻制度的漏洞。人们的自觉既来自制度的宣示作用、严刑峻法产生的威慑力,也来自长期道德建设从外界对个人内心形成的约束,甚至来自个人的坚定信仰。反之,如果基础秩序不稳定或者严重动摇,人们普遍缺少诚信、耻感、名誉感和尊严感,那么,制度措施再严密,法律法规再完备,热衷于钻制度漏洞、走法律捷径者也一定大有人在。正在形成组织化、产业化、准黑社会化体系的松原高考舞弊,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基础秩序严重动摇的典型标本——由于基础制度出了问题,高考招生制度在当地反复失效,已经发展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
得出上述“基础秩序严重动摇”的结论,或许只会让人感到更加悲观,因为改善一个地方的基础秩序是一项长期、浩大的工程,远比查处一两起高考舞弊案件困难和艰巨得多。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就眼下而言,必须先按照“铁腕严惩”的思路,对松原高考舞弊的涉案人员依法惩处;从长远计,则必须从道德重建、人性教育、信用体系等基础环节做起,通过一点一滴持之以恒的努力,逐渐改善和形成一个足以支撑良好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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