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要露滋)不要向陌生人泄露你的身份信息,骗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预谋作案。昨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宣判的这起诈骗案,给众多小企业主敲响警钟。
王国伟、刘树林、姜玉屏都是贵州贵阳人。去年12月3日,3人预谋诈骗来到西安,王国伟以业务员身份来到未央区草滩街道办李某的“明洲煤场”,以单位需要大量煤为由,诱骗李在指定的银行开户时,获取了李的身份证信息。
随后,刘树林用自己的照片和李的身份证制作假身份证,并与李某在同一银行开户。12月5日,3人以签订合同为由,借验资之机调换存折,并要求李某往存折上存入20万元现金作保证金。3人随后将20万元提取逃离西安。12月8日,3人又窜至河南省渑池县,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一煤场老板牛某31万元。3人后被警方抓获。
昨日,未央区法院依法判决:王国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姜玉屏、刘树林犯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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