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高考刚刚结束,北京市民政局于今天上午启动了2009年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低收入家庭新生首次被纳入救助范围,和低保家庭新生一样将享受4000元的救助金。
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农村低收入认定标准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70%,城市低收入标准为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也就是家庭月人均收入670元。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北京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可申请一次性学费补助,并可申请相关的教育救助。凡是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家庭新生,可持今年高等教育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籍册及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000元。
据了解,北京市于2007年出台了救助办法,建立起一套针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大学就学的教育救助制度,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和享受生活补助的重残家庭中的新生可获得每人4000元的补助,两年以来该制度惠及3533人,支出资金1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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