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巨生/本报记者/文继红
53岁的单身男子裴某想成个家,哪想到,因为一则诱人的征婚广告,裴某被骗走现金6000多元。巧的是,半年后,裴某在另一次相亲时再次遇到这个女子,裴某一怒之下,终将该女子扭送到派出所。
2008年12月,裴某在报上发现了一则征婚广告,内容是:李春红,女,46岁,丧偶,在沈阳有一农场和一服装厂,在五爱街有两个档口。裴某感觉对方条件比较适合自己,就拨打了征婚电话。接电话的女人自称是介绍人,两人约定第2天在铁西百货附近见面。见面时,接电话的女介绍人和征婚人李春红双双而至。在裴某付给女介绍人100元见面费后,才获准与李春红交谈。短暂交谈后,双方都挺满意就互留电话号码。这时,女介绍人说,要收取500元初定费,另外,还要收取停止宣传婚姻信息的报刊撤稿费500元。尽管裴某觉得这钱收得有点多,但由于对女方比较满意,还是交了,这第一次见面裴某共花去1100元。
两天后,双方再次见面,李春红称想带裴某回家见父母,希望裴某穿得体面点,让裴某筹5000元买服装。几天后,两人第3次见面时,李春红说要陪裴某一道去买套像样的衣服。出于信任,裴某将5000元钱交到李春红手中。之后,李春红称到旁边打个电话,让裴某稍等一下。裴某左等右等不见其回来,才感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之后,裴某跑遍市内大大小小的婚介所,均没能找到李春红。
今年5月31日,裴某又偶然在报上看到了类似的征婚启事。所不同的是征婚女叫刘春红,并且只有一个农场,不像先前那么富有了。裴某决定与此女见面,时间约定在6月1日下午。女介绍人和刘春红如约而来。裴某原本怀疑这个叫刘春红的人应是骗他钱的李春红,但该女子戴了个大墨镜,令他一时很难判断。裴某只得花100元见面费才得以让刘春红摘下墨镜。墨镜一摘,裴某判定此人就是李春红。裴某一把抓住女骗子,见势不妙,女介绍人溜掉。此时,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家具城派出所民警范振宇恰好路过,协同裴某一道将女骗子扭送至铁西分局云峰派出所。
经查,李春红真实名字叫朱杰,是个专门以相亲为幌子诈取钱财的“女婚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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