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大盗偷走玉器100余件 一审被判无期
亚心网iyaxin.com讯(本网记者 李君霞)曾被公安部列为2008年“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的“8·25”特大玉石盗窃案嫌犯金某,近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玉石盗窃
金某今年52岁,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7年年初刑满释放。
2008年8月25日凌晨4时许,金某携带起子、榔头等作案工具,盗走乌鲁木齐市人民路一家玉器店的100多件玉器饰品及宝石鉴定书。
次日,金某又在西河坝前街,盗走路边停放的一辆银灰色本田雅阁车。经鉴定,此车价值173300元。
同年9月6日,警方在青年路一家棋牌室抓获金某,并当场缴获被盗玉器10件。随后,警方从金某父亲家中及他人处共追缴被盗玉器90件。经过鉴定,这100件玉器总价值44.46万元。
经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两次盗窃他人财物合计价值61.7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且金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决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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