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席锋宇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日前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协会工作,研究和部署了2009年协会工作。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作协会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副会长、理事、新增团体会员等事项。
张苏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们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新闻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团结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开拓创新,扩大宣传领域,壮大新闻队伍,积极推进法制新闻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积极向上的法治舆论环境。
张苏军强调,今年协会及各会员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要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积极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工作。要不断提高法制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做好2008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2007至2008年度法制题材影视节(剧)目的评奖和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要加大法制新闻理论研讨与交流力度,推进法制新闻事业蓬勃发展。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配合组织实施普法栏目剧制播工作,认真研究法制新闻和法制宣传队伍的培训问题,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制宣传业务交流专业委员会等协会各项工作。
为鼓励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会议专门为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刘旭、获得二等奖的武汉广播电视总台广告部代表柳峰、获得三等奖的济南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玉晓、获得组织奖的公安部宣传局、国家保密局、安徽省司法厅等个人、单位颁奖。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陈俊宏、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司长金德龙、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部副部长马丽莉、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杨斌、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杨传春、检察日报社常务副总编辑李雪慧、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伍彪,以及协会常务理事共50余人出席会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协会常务副会长肖义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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