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能帮人找工作,刘某采取私刻印章,花钱请人冒充有关单位负责人与被骗者见面的方式,骗取校友、熟人20万元钱财。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捕了刘某。办案人员提示,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据了解,刘某家住淮北市杨庄矿三村,现年22岁,高中未毕业就去外地打工,两年后回到淮北焦化厂做劳务工,后被单位开除。
2008年8月,刘某与其校友马某闲聊时,得知马某刚毕业正在找工作,便谎称自己在淮北矿业集团人事部有熟人,能帮马某招工进焦化厂,并欺骗其说不仅是合同工,享受“五项险”待遇,而且12月份之前就能上班,如果办不成,会把钱退还。为取得对方的信任,刘某私刻了“淮北矿业集团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人事部”两枚假印章,花钱请人冒充矿业集团人事部的领导与马某及其家人见面。然后,以需要好处费、活动费等名义,先后骗得马某现金40600元。
从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期间,刘某先后骗走学友、熟人陈某、赵某、张某等七人共计20万元,所骗的钱财被其挥霍一空。
对于刘某的行骗行为,办案人员表示,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果有人(特别是熟人)上门说帮助找工作,一定要擦亮眼睛,以防受骗。求职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如果以各种名义被要求交纳费用,应先向求职单位咨询查实。(子云李惠 向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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