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6月12日电(记者张家伟)12日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的首日,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有意参选的人士必须在6月23日之前将相关提名表送交当局,以便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核。
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此前已经公布相关选举安排,自5月25日开始,有意参选人士已经可以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以便获取相关选委的提名,并将表格在规定期限内送交选举协调中心。
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特区行政长官由300人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有意参选者必须取得这300人中至少50人联署提名才能成为合资格候选人。现任主要官员等,则必须在候选人提名开始日之前已辞职或退休,否则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
目前,只有已宣布参选的特区前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公开证实获得50位以上的选委提名,并且他的竞选办公室已表示会在下星期递交相关的提名表。
12日当天,1名不愿透露身份的本地市民也向当局递交了提名表,但提名表内没有任何选委会委员签名同意提名他当候选人。
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7月26日举行。特区行政暨公职局已经表示,有关候选人资格的审核工作将在提名期结束后2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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