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喜迎国庆,知荣明耻,文明出行”活动正式启动后的第一次“整点行动”开始。当日7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交警与省、市新闻单位记者就守候在第一个纠违现场——和平区中华路马路湾交通岗。
据介绍,交通违法当事人有具体单位的,交警部门将把其情况以书信的方式送到当事人单位。如果交通违法当事人没有具体工作单位,他(她)就要义务协勤10分钟。
短镜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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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整点行动”刚开始,一个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成为被抄报的第一人。
“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交警闫刚拦下了这名男子。这名戴着墨镜的男子自称姓孙,在附近的爱尔眼科医院工作。他显得很难为情。
“路口对个就是单位,我就核计快点到呢,便找了个"捷径"。”孙宏嘉说。交警闫刚核实了他的身份,并对他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你这样骑车走机动车道,不但不文明,还很危险,旁边都是机动车很容易发生刮碰。”面对记者采访,孙宏嘉不停认错,表示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短镜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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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后,又有一男子骑着自行车“悠哉”地骑上了机动车道,好像对旁边几乎擦身而过的汽车毫不在意。他也被交警拦下来。核实其身份时,记者得知他姓徐,自称是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交警抄报下了他的单位地址。
徐某认错态度很诚恳,“我还总跟客户说要注意安全,自己却大意了。”交警告诉他:“处罚不是目的,交警部门想通过这种用蓝信封送达的方式引起更多市民注意,使他们养成文明的出行习惯。同时,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障。”
短镜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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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已亮起,一辆牌照为辽AM7130的出租车却没有减速,打左转闯过去,被眼尖的女交警郭佳当场拦下。“警察同志,我真没闯红灯。路口我看见有警察,我敢闯吗?”司机李连忠坐在车里为自己辩解,寻找机会脱身。
“要是你没闯红灯,交警不可能拦你。”一旁的摄影记者记录下了李连忠的违章瞬间,让他无可辩驳。交警发给李连忠协勤帽和旗,让他在路口义务协勤10分钟。但在路口,李连忠面对记者的镜头,总是把协勤小旗挡在脸上,反复强调自己是“冤枉”的。
短镜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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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岗一侧的机动车道上,两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和公交车“肩并肩”行进。交警将二人拦到路边。据两名男子自我介绍,他们分别叫王勇华、张春辉,都是外地来沈打工人员。在被交警拦下后,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很虚心接受交警的协勤安排。
在交警指导下,两人像模像样地当起协勤员。手拿小旗站在路口协勤的张春辉,刚站了一会就体会到了值勤人员的辛苦。“被罚协勤有道理。当了10分钟"管理者",劝阻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真是为他们安全着想。”张春辉说。
短镜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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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违反交通规则啊,我是绿灯时才走的,凭啥拦我?”被交警拦下的骑自行车的一位中年男子不停地发着牢骚。“你的错误是把车骑到机动车道上,没按路通行。”交警解释说。但该中年男子依然辩解“我没闯红灯”。
“你的问题不是闯没闯红灯,而是你走错路了,走到人家机动车的路上。你看到旁边的汽车了吗?”记者和交警的话最终让他哑口无言。“无名氏”总算低头认了错,并接受在路口义务协勤10分钟的处罚。
短镜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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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还不走斑马线!记者正站在马路湾岗东南口,就见两名男子从对过的新华书店朝记者的方向“飞奔”过来。在两名男子身边就是高速行驶的车流。“我们要去鲁园找工作,着急。”被交警拦下后,来沈务工人员刘加去和秦前笑挠头不好意思地说。
“我们刚来沈阳没多久,对一些街路不清楚,像这样有5个方向的交通岗,在老家那没见过。不知道咋过。”刘加去说。这时,一个正打算闯红灯的女子被秦前一把拽回来。
通讯员关彤、本报高级记者伏桂明/文王林、李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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