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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否设红灯区引争议 3县长赞成10县市反对

2009年06月13日14:1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13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该不该设置红灯区(性工作专区),昨引起热烈讨论。该报昨向全台25县市首长全面普查,云林县长苏治芬、屏东县长曹启鸿、宜兰县长吕国华3人明确表示赞成设专区,台北市长郝龙斌等10个县市长强烈反对,其它县市首长不表态,或是截稿前无法联络上。

  研究性工作者除罪化

  报道称,台当局“内政部”最近委托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建议台湾仿荷兰设红灯区,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娼、嫖皆罚,至于哪些县市要设专区,则由各县市举行公投或交议会决定。这项引发争议的性交易政策构想,预计本月下旬送交台当局“行政院”人权小组讨论。

  依据学者建议案,各县市议会具设专区决定权。台中市议会议长张宏年认为,情色无法禁绝,与其任其分散形成社会乱源,不如设专区集中管理。云林县议员周秀月从小在知名风化区虎尾铁支路脚附近长大,她强硬表示,“如果送到议会审议,我第一个投反对票。”她说:“要性工作者集中管理,仿佛拉上台面标签化,谁会愿意?”

  拟推动设性工作专区

  台当局“行政院”人权小组昨针对性工作者除罪化议题举行会前会。台当局“研考会主委”江宜桦说,本月16至26日将开会讨论性交易除罪化等议题。“内政部”官员说,若“行政院”决定推动设性工作专区,将建议订定“成人性交易管理法”或“风俗营业管理法”,是否设专区交各县市公投或议会通过,因公投门坎太高,较可能由议会通过后,自主划设专区。台当局“内政部长”廖了以说,性工作除罪化是必然趋势,但须配套。

  台“内政部”委托研究的方案中,未来性工作专区将严格管理设置地点及条件,包括不可在教堂、学校、医院附近营业;严禁招揽广告、促销,以及性工作者须定期健康检查等。

  此外,在娼妓合法、设专区前,台“内政部”拟两方案协助性工作者就地生存,包括警方取消取缔卖淫的绩效分数;针对目前法院裁定罚娼3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或拘留3天不等,建议以罚锾取代拘留。但现阶段仍会大力取缔应召站、马夫及人口贩卖业者。

  相关各方反应不一

  据台湾警方统计,目前岛内有51名合法公娼,但各县市公娼馆营业惨淡,桃园县“天天乐”有12名公娼,平均每人每天接客2到3名,月收仅2万到3万元新台币。岛内“日日春”协会粗估,目前岛内至少有10万名性工作者,年产值数百亿元。至于成立专区后的产业规模则无法估计。

  针对台“内政部”新构想,台湾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昨到“内政部”前抗议,联盟发言人王芳萍质疑,“专区内恐会有政商勾结,专区外的性交易地下化情形恐更严重”。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说,荷兰红灯区虽合法,但其中还是有许多性工作者被剥削、恐吓,“岛外已开始检讨专区反而容易成为人口贩卖、性剥削和洗钱温床,台湾不应违反潮流贸然设立”。

  在执法者方面,台北市一名高阶警官指出,警界赞成派认为设专区好管理,反对派则忧心专区周边恐引来其它犯罪,衍生更严重治安问题。

  据台湾媒体昨在全台随机街访,支持和反对设专区民众各半。台湾性别议题专家、“中央大学”英美文学系特聘教授何春蕤说,台当局愿正视成人性需求是好事,但做法不切实际,“如果没考虑地方民情和性工作者需求,只怕专区最后沦为蚊子馆”。警察大学外事警察系副教授叶毓兰认为,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设专区管理是折衷做法,从岛外例子来看,设专区无法全面杜绝非法性交易,但至少可加强性工作者卫生、体检、退休制度等配套。(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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