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强迫多名妇女卖淫受审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何美芬)一个强迫妇女卖淫团伙专门在广州火车站拐卖刚到广州的外地妇女,强迫她们卖淫,不从者就拍裸照威胁,同意卖身的则由这伙人轮流“试工”。
昨日上午,该团伙四名成员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蔡某两人在2008年4月到7月期间,以找工作、介绍旅馆住宿等为由,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先后将6名外地女青年拐骗到白云区的出租屋里,对其进行威逼和侵害,然后再将这些受害女性以3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鸡头”王某。王某将受害人带到清远后,强迫她们以60元一次的价格为嫖客提供性服务。
在庭审中,刘某供认,他从2008年4月份开始加入了这个团伙,其作案对象都是那些刚刚来到广州的单身女子。
刘某称,在团伙中,有两个靓仔是专门负责与这些女子搭讪的,骗取她们的好感之后,就借口帮她们找工作或者找地方休息,将她们带到白云区的一些宾馆或者出租屋中去。
刘某说,一般来说,都会给这些女子讲道理,告诉他们去从事“娱乐业”可以挣不少钱,对于那些同意卖身的女子,他们几个人还会进行“试工”,也就是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对于不愿意的,就会施以拳脚。
昨日,四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有拐卖妇女、抢劫、收买被拐卖妇女以及强迫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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