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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精神病人无处去 精神病院被“妖魔化”

2009年06月16日09:0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方日报

  “地市级医院尚且如此,县级的精神病院条件就更差了。

”贾福军说,“能有个听诊器和血压计就不错了。”

  这些医院自身经济创收能力非常差,而国家又没真正把精神病院当做公益事业来办,投入严重不足。贾认为,精神卫生事业不够发达,与广东在全国的地位非常不相称。

  “广东独立精神病治疗机构有93家,全省分布状况不均匀,发展也很不平衡。”

  正常人住进“疯人院”?

  经媒体曝光,邹宜均案和何锦荣案轰动全国。两位当事人却认为,疯了的不是他们,而是没有精神卫生立法约束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

  不仅仅是面临着生存压力,不少的精神病院还面临着被“妖魔化”的困境。

  一个可怕的情况是:每一个正常人,都随时面临着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求助无门,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被认为有精神病。

  深圳女子邹宜均就认为,是与她有利益冲突的母亲和哥哥把正常的她送进了白云心理医院。三年前,“邹宜均案”一经媒体报道,轰动全国并引发精神卫生立法话题。

  当时的另一焦点人物,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也认为自己被与她有利益纠纷的妻子送进了广州市脑科医院。

  今年3月2日和11日,邹宜均案和何锦荣案分别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和荔湾区法院开庭,被诟病多年的精神病院收治乱象再次引起媒体强烈关注。

  此事也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恐慌,公众担心,哪一天自己也有可能被送进精神病院。

  邹宜均与何锦荣都认为,是精神病院为了钱,才不顾职业道德,强制收治了他们。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被告医院只对付款人负责,坚持“谁送来的,我们就对谁负责”,把收治的患者视作送治人与医院之间合同的“标的物”。

  他们认为,疯了的不是他们,而是没有精神卫生立法约束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

  贾福军坦承,强制性住院,这样一个习以为常的收治惯例,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医院从来没有被授予抓人的权力。医院也无能力与责任去认定送治人与被送治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这确实给别有用心者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这也是需要规范目前的精神病人送治程序的根本原因所在。”

  但贾也认为,强制性住院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如何规范才是一个问题。“比如,是不是可以建立一种合理的纠错体系,提供一定的绿色救助途径等等。”

  立法尴尬与卫生欠账

  如何找到一揽子方案解决当前精神病救治与管理方面难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

  仅十届人大期间,共有700余位代表提交了关于精神卫生立法的议案。今年3月,全国人代会上,吴邦国委员长表示,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包括《精神卫生法》。此法已历经24年共十次修改,可谓好事多磨。

  该法迟迟未出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律条文不好弄,而是政府无法确保大量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

  卫生欠账,并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事情,有时候,他们也是有心无力。

  《精神卫生法》草案仍存争议

  已看过最新草案的律师黄雪涛认为这样的草案条款一旦落实,不能堵塞目前的严重制度漏洞,而更糟糕的地方在于,它能为医疗机构免责。

  5月21日,《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生导师刘协和透露,最新修改的《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出,最快有望年内出台。

  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组成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近日也透露,《精神卫生法》草案,有望规定强制收治精神病人需要复核诊断。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医生诊断后,应有一道复核程序,对病情做一个全方位的鉴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住进“疯人院”。

  但已看过最新草案的律师黄雪涛认为,让医生自己复核,缺乏纠错的内在动力,无真正的纠错功能。“更何况医生没有审核利益冲突的专业能力,没有判断利益冲突中,谁是谁非,谁说真话,谁说假话的举证与质证程序,专业能力。让医生决定谁是谁非,谁应该被强制住院,是医学僭越了司法职权,也是把医生推向不义,他们也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职权。”

  黄雪涛认为,“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确认现行的做法。这样的条款一旦落实,不能堵塞目前的严重制度漏洞,但糟糕的地方在于,它能为医疗机构免责。”

  黄律师还补充说,“何锦荣案和邹宜均案,入院的第一天就发生争议,也有复核会诊,但医院并没有纠错,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两个案件是应该胜诉的,但如果依照草案去审,胜诉机会就基本没有了。”

  她建议,强制收治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必须引入司法监督。没有争议的可采用速裁程序,有争议的,由法官审查异议,参考医学意见后,由法官裁决。但根据目前国情并借鉴外国做法,精神卫生法可能规定由公安机关经法定程序决定实施保安性强制住院治疗,这和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类似。

  黄律师认为,公安机关与行政权力关系密切,缺乏权力制衡的话,极容易被滥用。

  到底法律难产在哪?

  也有专家认为,《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律条文不好弄,而是政府无法确保大量的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

  作为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起草人,贾福军认为,“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对于精神病院国家一定要投入,精神卫生事业更是要由国家专门养起来,要像疾控中心一样参照公务员管理。”

  “以后对精神病医生的考核也不能以钱来考核,而是以工作量与工作标准来衡量,钱要由政府来出。只有这样,精神病院才能搞好。”

  贾透露,“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将从政策层面规定各地政府在精神病患者就医、报销时的责任,精神病人将通过看病报销来实现精神病的免费治疗。”

  “目前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

  “我们测算过,如果政府在三至五年内投入30亿,就能解决精神病人看病的所有问题。”

  “目前这几年,广东每年投入只有1500万,主要用来补助非珠三角地区的精神病医院,新医改实施后,期望能有更大的投入。目前,我们正在做相关计划。我省还在搞精神病社区治疗模式试点,试点成熟,有望在珠三角甚至是全省推广。”

  贾福军认为,我们医疗卫生事业长期欠账,尤其是以精神病院为代表的特殊类型的医院更是如此,生存尚且难保,谈何发展。

  “当然,这个卫生欠账,并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事情,有时候,他们也是有心无力。”

  ■本报记者胡念飞 陈枫 余映涛 实习生马想斌 广州 惠州 潮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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