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工作尚无结果
企业捐赠税收优惠处于真空状态
没有落地的法律是无法实施的,因为没有关于公益组织资格认证的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捐赠享受12%优惠成为一纸空文,时至今日,尚没有一家全国性基金会享有12%的税收优惠资格。
本报记者 白晓威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项政策被学者视为中国用税政手段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没有落地的法律是无法实施的,因为没有关于公益组织资格认证的实施细则,基金会并未在税法实施开始,就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存量废止
2008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表示,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企业捐赠可以享受12%的税收优惠待遇才从文字上落到了实处,进入了实际操作层面。
《通知》同时表示,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和未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均应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都失去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包括此前获得捐赠全额免税的公益组织。
2009年2月19日,民政部发布《基金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须知》,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可以开始向民政部提出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须知》表示,“由于《通知》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全年实际未受理和审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了满足基金会2008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需要,基金会于2009年3月31日以前向民政部提出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视同于2008年提出申请。”
至此,基金会可以开始申请税前扣除资格。根据规定,许多全国性的基金会开始向提出民政部提出申请。时间已经走入6月中旬,尚没有任何全国性基金会获得免税资格。
据民政部透露示,从2009年3月开始,民政部陆续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了近60家基金会的申请,目前尚未得到任何答复。
中华文学基金会的筹款苦恼0
5月30日,中华文学基金会的“育才图书室”工程五周年颁奖汇演活动在北京101中学举行。
“五年来,中华文学基金会为‘老、少、边、贫、灾、西’六类地区的近千所中小学校捐建了1000多座育才图书室和电脑教学室,收益学生达200余万人。”中华文学基金会秘书长李小惠告诉《公益时报》记者。
李小惠表示,“育才图书室”工程经过五年的锤炼,已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项目的筹资情况在这两年得到很大改善,捐款逐年增加,去年汶川地震过后,更是得到中国烟草总公司1000万元的捐赠。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烟草总公司看到我们项目实施的非常顺利,他们捐赠的资金也被用到了实处,这促使他们愿意和我们基金会进一步合作。”李小惠自豪地说:“我们已在今年签署了新的合作计划,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向该工程再捐1000万元,资金很快就到位。”
作为中华文学基金会重点项目之一,“育才图书室”工程获得如此大额的捐赠,使得项目实施顺畅、资金的延续也得到保障。
这一切本应该都让李小惠高兴,但是最近几个月,她却“有点烦”。让她心烦的是中华文学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没有了。
原因是2008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都可以享受12%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通知》规定了公益组织享有捐赠税收优惠的待遇,同时要求公益机构必须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获得“合格”,或者在社会组织评级中获得3A以上(含3A)的等级,方有资格获得这一优惠待遇。
中华文学基金会在最近的一次社会组织评级中只获得一个A,“对于这些要求,中华文学基金会目前是不符合的,没有税收优惠资格,给我们捐赠的企业将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这将大大影响基金会以后的筹款竞争力。”李小惠说。
2007年之前,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通过个案审查的方式,逐家授予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组织的免税资格。从2000年到2007年12月,总计69家国家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获得优惠资格。在2005年,中华文学基金会曾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过去的认识不足,加上中华文学基金会对捐赠免税政策不熟悉,所以在2005年,基金会才取得企业捐赠税收优惠的资格。”李小惠说:“这两年的筹款刚有起色,可是根据最新规定要求,我们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评级中都不能达到,基金会的筹款竞争力大大降低了。”
李小惠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中华文学基金会是专业性基金会,筹款目标局限,例如,很多出版社捐赠给基金会的书籍,只要拥有我们的捐赠发票,能享受到税收减免,很多出版社自然会选择将书籍捐给基金会。所以拥有税收优惠资格,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中国烟草总公司在6月份向中华文学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育才图书室。
“这次捐赠行为于税后捐赠,因此,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对这个的影响不大,但是,这样的企业毕竟是少数,我们过去在与中国人寿公司,以及未来与中国石油化工公司的合作,没有了税收优惠,这给捐赠企业也带来很大的税收压力。”李小惠说,“今年的筹款前景将面临很大的困境。”
国字号基金会
全部没有税收优惠资格
如果说中华文学基金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是正常的话,拥有5A级的中国扶贫基金会、4A级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至今也没有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了满足基金会2008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需要,《通知》规定,基金会于2009年3月31日以前向民政部提出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视同于2008年提出申请。
据了解,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基金会在今年已经3月就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但至今还没得到批复。
目前,中国扶贫基金会显得很焦急。
今年3月份,中国扶贫基金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一直盼望基金会的资格认定得到批准。
6月5日,中国扶贫基金会计划财务部主任李红梅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扶贫基金会每年的捐赠收入都达亿元以上,我们的年度检查年年都合格,在最近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中,基金会的等级是5A级。样样合格,资格的批复不应该有任何阻碍。”
李红梅向记者讲述这次申报的过程:根据《通知》规定,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报告;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章程;申请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且在今年3月份就已上报申请,但是在过了5月31日的企业报税期后,资格始终没有获批。”李红梅无法理解没有批复的原由。
捐赠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很多企业都与其有多年的合作,企业通过基金会了解了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既捐赠献爱心了,又合理免税,这是促进企业持续捐赠、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李红梅说:“但现在我们基金会的资格没有批复,大大影响企业对基金会的捐赠热情。”
“我们已经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多次,可是始终没有得到回应,中国扶贫基金会现在享受不到任何优惠政策。”李红梅说到这时,无奈的摇摇头。
和中国扶贫基金会遭遇同样困境的还有拥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级,曾经拥有全额免税资格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该基金会同样于今年3月份提出申请后,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该基金会秘书长李伟说:“我们多次向审批部门打听,但是没有得到回复。”
李伟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我们失去了全额免税的资格,现在12%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也没有,这使基金会的筹款面临很大的压力。”
接受《公益时报》采访的多家基金会都向记者抱怨没有得到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免税资格制约筹款
募集善款是一个慈善组织,特别是基金会生存和发展最为关键的一环。而公益性社会组织能否享有捐赠税收优惠待遇则是影响筹款工作的一项关键因素。
2007年之前,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通过个案审查的方式,逐家授予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组织的免税资格。从2000年到2007年12月,总计69家国家级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优惠资格。
其中,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22家社会组织具有捐赠税前全部扣除的资格。在《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具有捐赠税前全部扣除资格的这22家公益组织失去了这种资格。
现如今,5A级的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4A级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及其他基金会都急切地盼望着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希望相关名单尽早出炉。
据民政部透露,现在已申报的国家级基金会近60家。但是目前,尚没有一家基金会得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在大灾难面前,国人不约而同自发捐赠,然而慈善事业需要的是持续性,瞬间的爱心迸发只是少数,为了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捐赠税收优惠成为一个有效的手段。
然而免税资格得不到认定,再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大慈善基金会的筹款项目必将受挫。据《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各个基金会在2009年上半年度的筹款相比去年同期不同程度低减少。
李伟向记者坦言:从去年后半年至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只筹得1000多万元的善款。“这个数字是较低的!汶川地震过后,企业和个人捐赠已回归理性。在金融危机中生存的企业考虑捐赠时,基金会税收的减免是非常吸引人的。”
“通过合理避税减少税收压力将会是各大基金会吸引捐赠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基金会在此时却失去了税收优惠,那企业的捐赠动力会大打折扣。”李伟说:“2009年的筹款形式很严峻,税收优惠资格没下来,给企业造成了我们的基金会可能会失去税收优惠资格的误会。”
对今年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筹款情况,李伟非常的担忧。
“目前的各大社会组织由于不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机构在募款方面后劲不足。与以前拥有捐赠税收优惠待遇的时期相比,在吸引企业和个人捐款方面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业内专家分析。
关于公益组织税收资格认定这一事件上,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政府前面,北京市、广东省、湖南省等地已经完成了认定工作,一大批公益组织开始享有税收优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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