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6日电(记者 陈冀)6月15日,广东省东莞大朗镇大井头村第二工业区一家台资五金制品厂发生一起因工伤赔偿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致厂方的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死伤者均为台湾人。东莞警方在工厂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黄,缴获作案工具弹簧刀一把。
据大朗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黄26岁,贵州省松桃县人,是该五金制品厂员工。2008年9月,刘某黄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右手手掌残断。据工友介绍,厂方对刘某黄实施了救治,并且安排刘某黄继续吃住在工厂。但工伤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2009年6月15日上午,刘某黄再次到该厂办公室与厂方商谈工伤赔偿问题,该厂总经理林某腾(男,33岁)、副总经理邵某吉(男,50岁)、生产经理赖某瑞(男,40岁)等人与刘某黄进行商谈。
因双方存在分歧未达成协议,约定当天下午15时继续协商。中午12时20分许,刘某黄在该厂门口拦住正要外出的赖某瑞,双方发生争吵,林某腾、邵某吉闻讯赶来与刘某黄理论,期间,刘某黄突然掏出一把弹簧刀,捅向邵某吉、林某腾、赖某瑞3人,造成邵某吉当场死亡,林某腾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赖某瑞现正在医院抢救。死伤者均为台湾人。
接到群众报警后,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指挥案件侦查工作,公安民警迅速封该五金制品厂各出入口及周边地区,展开搜捕工作,在该厂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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