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荆文通讯员杨运坤报道:因怀疑妻子系与人有染而离婚,洪湖凶徒桑某报复捅死“情敌”妻儿及前来救助的一名邻居。荆州市中院昨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洪湖“7·25”命案凶徒桑某、颜某死刑和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1岁的桑某系洪湖市滨湖办事处荣丰村人。因其认为妻子和他离婚系与某校教师李某之夫有染所致,遂起心实施报复。
去年7月23日,桑某邀同在武汉打工的监利19岁男子颜某到洪湖,先后买了两把尖刀及手套、胶布等,摸清了李某住处。当月25日晚10时许,二人携作案工具来到学校。桑某尾随李某入室被发现后,疯狂向喊“救命”的李某捅刺多刀,而颜某则用胶布欲封堵李某之子的嘴。后颜某见屋外有动静,抛开李某之子逃走。桑某则向孩子连捅数刀冲出门,向前来帮助李家的邻居涂某猛捅一刀后逃离现场,导致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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