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6月16日电(记者段博、梁娟)记者16日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去年一起11名小学生煤气中毒致死案一审宣判。学校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后勤管理员等4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被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
4人均提出上诉。
据介绍,2008年12月2日7时20分许,定边县堆子梁中学小学四年级一女生宿舍12名女生全部一氧化碳中毒,虽经全力抢救,但其中11名女生死亡,仅有一人幸存。
调查发现,该校对学生宿舍冬季取暖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存在重大漏洞,宿舍未预留通风口且分发的燃料煤堆放在学生宿舍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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