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从今年11月1日起,各种行业和单位乱评“信用企业”的现象将终止。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昨天召开的“质量和安全年”质量诚信论坛上获悉,《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评定企业信用将有全国统一的依据标准。
此外,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还将被纳入“黑名单”,实行严格监管。
据质检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郑卫华介绍,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等,每等中用字母的数量来进一步细分,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例如A等可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质量信用达到A等的企业,除了须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外,还应在一定时期内无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记录、质量违法违规记录、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也不能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
对于近期屡次进行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给社会和(或)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近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连续发生质量事故,给社会和(或)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的企业,将评定为质量信用D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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