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云、吴胜辉、记者方方报道:抽油烟机小小的窗口,没想到成了窃贼出入的捷径,省城两名青年男子专门利用居民家的抽油烟机窗口入室盗窃,疯狂作案近1年。昨日,西湖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和二年六个月。
29岁的万某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涂某,两人都没有正当工作,好逸恶劳。2008年1月,两人合谋干起了入室盗窃勾当,他们来到南昌市系马桩145号。两人身材瘦小,从厨房油烟机口钻进失主郭某居住的503室,入户盗得戴尔牌笔记本电脑l台,现金1.3万元。此次盗窃成功,使他们俩特别钟情于抽油烟机,每次都选择钻油烟机入室行窃,且屡屡得手。两人先后盗得电脑十多台、黄金首饰、现金等财物。2008年12月2日20时许,涂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后主动交代伙同万某入室盗窃的事实,并协助民警将万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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