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妇女以孕乳身份作掩护,结伙作案16起———
偷盗的,竟是一群年轻妈妈
高红梅 陈磊 邰少明
身怀六甲的孕妇、怀抱婴儿的母亲,理应在家尽人母之责。可有几个这样的女子,她们结成团伙分工协作,走南闯北寻机盗窃。
2008年8月21日早晨,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一家金店刚刚开门,陆续走进四个年轻女子。年龄均在20多岁,其中两人各抱一个兜着尿片的婴儿,还有一人挺着大肚子。她们进店后,忽而分散开来东张西望,忽而聚拢到一起窃窃私语,似乎想买什么,但又犹豫不决。
店主许大妈迎上前,问几个女子需要什么,又热情介绍商品的产地与特色。忽见两个抱小孩的女子目光盯住玉器,便把她们领到东南角的玉器柜台前。忽然,一个小孩哭闹起来,两脚一蹬尿片滑落,几滴尿液落在玻璃台面上。抱小孩的女子满脸尴尬。许大妈没在意,笑呵呵地用抹布把台面揩净,然后捧出一盒玉片供她们挑选。可她们接连瞅了十多枚挂件,均不满意,又要看柜台里的玉镯。
许大妈一心想做成当天的第一笔生意,丝毫未察觉到一个大肚子女人绕到黄金柜台里边,悄悄拉开柜门,迅速拽出几根金项链揣进口袋。紧接着,她的同伴伸长胳膊取出剩余的几根项链,随后走了出去。此刻,抱小孩的两名女子还在煞有介事地砍价,最终嫌价格昂贵离开金店。
等许大妈收拾柜台时才发现,十几根金项链不翼而飞。
白天作案,晚上会合
就在同一天,大丰市草堰镇又有一家百货超市被盗。店主张兰英反映,店里上午来了四名年轻女子,其中两人抱着婴儿,还有一人挺着大肚子。这些人一会儿要奶粉一会儿要饮料,放下这个又拿起那个,把她搞得手忙脚乱,为一包奶粉的价钱缠了好久,结果啥也没买就走了。半小时后,张兰英发现抽屉里4000多元现金不见踪影。
草堰镇与白驹镇毗邻,国道横穿其中,两起案件发生前后相差不到一小时。而在前一天,大丰市一个海鲜门市部也被偷走980元钱,案发情形与这两起案件一致。
大丰警方上网查询发现,从8月19日至21日三天内,在苏北地区四个县市均发生过类似案件。经过侦查,两辆挂浙江牌照的普桑轿车进入警方视线。9月11日,警方将11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擒获,发现这是两个白天分头作案、晚上会合的盗窃团伙。
经审查,两辆车的驾驶员分别叫兵兵、阿强,另外9人均为妇女。他们从2008年8月开始作案,在一个月内流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兵兵团伙作案9起,窃得钱物价值2万多元,百货超市被盗正是他们所为;阿强团伙作案7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并供认金店作案事实。
打错了算盘
11名嫌疑人来自贵州山区,均为沾亲带故的乡邻,葛红花与葛红霞是亲姐妹,谭赛花与阿强是夫妻。9名妇女中,只有王晓艳勉强读完小学。去年夏天,王晓艳的丈夫卧病不起,她又怀孕,生活窘迫。闲暇之余,他们聚在一起,决计利用孕妇、乳母的身份作掩护,闯一条自以为高明的“发财路”。
他们11人组成两个团伙,分乘兵兵与阿强的车一路同行,专挑国道边中老年人经营的商店伺机行窃。选定目标后,先由抱小孩的妇女缠住店主,她们乱拿商品,大幅砍价,设法分散店主注意力,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或其他手脚快捷的女子趁机偷盗。在他们看来,抱着小孩买东西,不会引起怀疑;挺着肚子偷东西,即使被发现,法律也会网开一面。
两个团伙的组织形式也完全一致,所盗物品折价后扣除车费、食宿费,剩余部分由直接实施偷盗行为的人分一半,如果不足5000元则平均分配。在阿强团伙中,王晓艳负责偷盗和销赃,有一次偷了价值1.2万元的钱物,却告诉同伙只销得2000元。
虽然法律对孕乳期妇女有特殊保护(如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孕乳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并无孕乳妇女犯罪从轻处罚的规定。日前,大丰市法院对11名案犯作出相应的法律制裁,其中王晓艳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哺乳期屈指可数,入狱日期临近。王晓艳百感交集:“孩子学走路、学说话,我却不能在他身旁,将来还会认我这个犯罪的母亲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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