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联席会议制度
一小时城市圈核心
加强“双转移”合作
治理大气水环境
共建优质生活圈
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打造广佛肇经济圈,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广州、佛山、肇庆三市的历史使命,对提升广佛肇整体发展水平,共同打造珠江三角洲地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为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以下简称三市)经协商一致,特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规划纲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一体发展的原则,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为切入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策规则对接,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全面构建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提高广佛肇经济圈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第二章合作机制
第二条领导机构
在省的指导下,成立由三市市委书记、市长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三市协商召开。
第三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三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三市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为联席会议秘书长,三市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协调解决一体化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分工,指导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三市发展改革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四条专责小组
三市就有关专项合作领域成立专责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制定三市相关领域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具体协商和落实合作事宜。
第五条新闻发布制度
建立三市政府新闻办沟通协商机制,不定期发布广佛肇经济圈建设的权威信息,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第六条发展研讨
采取“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举办“广佛肇经济圈发展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参加,共同探讨广佛肇合作的深层次问题。
第三章重点合作领域
第七条规划对接
在省的协调指导下,以战略思维和整体理念推进一体化发展规划,引领广佛肇经济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共同委托高水平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广佛肇经济圈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编制《广佛肇经济圈发展规划》。联合制定和实施广佛肇交通运输、产业协作、环境保护、旅游合作、教育培训等专项规划。
(二)探索建立三市城乡规划一体化机制,联合开展重大设施衔接规划、重点地区整合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等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加强三市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重大战略和规划的衔接协调,增强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建立编制实施广佛肇一体化规划体系的统筹机制和政策机制。
第八条交通运输
围绕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时城市圈核心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的引导作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一体化进程。
(一)推进广佛肇交通基础设施全面对接。着力推进广佛肇城际、贵广、南广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珠三角环线、广肇高速、二广高速、肇花高速等高快速路建设,促进城际间高快速路与市政道路网衔接,重点加强广佛肇各区域与广州铁路新客站、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交通对接,共同推进广佛肇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形成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整合广佛肇区域港口及航线、岸线资源,加强港口、航道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衔接,形成广佛肇江海联运的一体化运输体系。
(二)交通管理与服务。科学布局城际客运线路、公交线路、站场和公交换乘枢纽,提供快捷便利的城际客运和公交客运服务。加强交通管理协调力度,强化交通管制信息互报制度,降低广佛肇间交通出行成本。
第九条产业协作
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佛肇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合作。整合区域物流资源,加快枢纽性物流园区的建设与合作,构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水陆空多式联运体系,共同打造南方国际物流中心。充分利用三市会展场馆资源,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金融、商贸、中介、文化、工业设计、创意、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外包等领域的合作力度,共建区域服务体系。
(二)加强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合作。充分利用三市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形成结构布局科学合理、配套互补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分工体系,建设汽车、石化、钢铁、造船、机械装备、家电家具、陶瓷、建材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共同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三市产业配套协作,推动产业链条延伸。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山高新区和肇庆高新区等产业功能区合作。
(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合作。构建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共同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推进生物医药和健康工程技术研发合作,共同提升区域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竞争力。加强软件研发合作,发展壮大软件产业。积极推动在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新兴高技术产业上的合作。加强政府协调,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促进三市在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共性技术研发等方面扩大深化合作。
(四)加强现代农业发展合作。优化广佛肇现代农业规划布局,构建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共同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推进三市高科技农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实现农产品无障碍流通。
(五)加强“双转移”工作合作。发挥三市的比较优势,协同加强产业转移的规划引导,推动生产要素对接互补,积极探索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先进制造业基地、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区。引导广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张延伸项目向肇庆转移。加强三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协作,调整优化培训专业结构,提升技能培训水平,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订单式对口培训,为广佛肇经济圈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提供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第十条科技创新
整合三市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创新协作机制,构建开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创新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
(一)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三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建立研发人才、科研设备、科技信息、知识产权服务共享机制,推动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开放融合。
(二)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共同推进行业重大通用技术、应用技术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三市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跨地域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
(三)共创科技创新环境。积极建设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进电子信息网络、电子社区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的统一。构建三市统一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三市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协同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交易、执法和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建立科技研发人才职业能力评价互认机制。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
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治为突破口,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率先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区域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生态廊道自然形态的维护维育,形成三市自然山水格局,切实做好河流、湿地和森林的环境保护,强化城乡绿地系统、绿色通道和生态隔离防护带建设,在生态敏感地带构筑区域生态走廊。
(二)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机制。构建三市一体生态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强化森林火灾和外来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森林灾害的联动监控和信息通报,建立健全森林灾害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合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跨境河道管理,联合推进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划定水功能区和水环境保护区,共同开展河流(涌)截污与治污工程,确保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和按水功能区达标。
(四)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建立三市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共同治理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废气污染和城乡固体废物污染,加快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清洁工艺和清洁消费。
第十二条旅游合作
建立广佛肇旅游一体化合作机制,共同打造广佛肇经济圈旅游品牌,实现三市旅游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品牌共建、市场共管、客源互动。
(一)建立旅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层面、多渠道的旅游合作。推动旅游资源整合,推进旅游投资合作,实现资源、资金和管理的优势互补。实施区域旅游品牌战略,共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高端旅游产品。加强旅游联合宣传推介,共同开拓客源市场。建立旅游人才交流与培训机制,促进业界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实施。
(二)统一旅游服务标准。共同开辟旅游绿色通道,实现无障碍旅游。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和旅游信息互换,建立行业监管通报机制和旅游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重大旅游事件和旅游投诉,共同维护三市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统一旅游优惠标准,提高旅游接待水平。
第十三条社会事务
积极推动社会事务领域合作,不断提高三市市民生活质量,共建“广佛肇优质生活圈”。
(一)教育。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合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名校跨地域设立教学、科研机构。推动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扩大跨地区招生规模,联手打造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加大地区间教育人才交流支援力度,加强区域教育学术研讨活动。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教育信息共享。
(二)文化。建立文化发展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文化交流合作。联手做好传统岭南文化开发与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协作。共同承办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文化活动。共同加强区域媒体合作。
(三)医疗卫生。探索医疗卫生合作模式,加强医疗技术和卫生人才的交流合作。促进三市卫生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协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共享平台。
(四)就业。加强就业政策对接,建立就业服务协作机制,推动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咨询、就业扶持等方面的就业服务协作。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转移就业协作机制。
(五)人力资源。建立三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有效开发与合理流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信息系统的对接,探索建立一体化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六)社会治安。建立相邻地区相关公共管理和治安联动机制,加强接壤地区的治安管理和情报信息合作,推进以110报警为龙头的警务协作和救助系统的联网联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七)食品药品安全。构建三市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和协作机制,建立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公共信息数据库,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合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八)应急处置。建立应急事务协调处理机制,加强在应对重大汛情、重大环境、重大安全生产、重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信息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应急物资互助,推进应急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跨区域援助。
第十四条区域合作
强化广佛肇经济圈整体优势,以珠江三角洲、环珠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及中国-东盟合作为平台,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加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贸联系和文化交流,完善区域开放型经济体系。
(一)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深莞惠、珠中江经济圈的合作,共同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推动与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积极参与和支持省重点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广泛开展与泛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合作,不断扩大经济腹地和影响力。
(二)深化与港澳台合作。加强与港澳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深化与港澳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教育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
(三)推动与东盟合作。按照合作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与东盟在投资贸易、资源开发、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协会、商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相关工作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三市及时开展本框架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并签署交通运输、产业协作、环境保护、旅游合作、教育培训等具体合作协议。在本框架协议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
本框架协议一式七份,三市各执两份,报省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经三市市长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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