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6月17日电记者周文馨记者今天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今年该省第一份“红头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已经出炉。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定西市农村“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因存在部分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越权设定行政许可等问题,近日被甘肃省政府正式叫停。
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中发现,《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四条规定:“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四荒地"使用权,应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签订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规定无上位法依据。
同时,该办法第四条中关于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四荒地”使用权,由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以及《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属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集体无力开发的,其使用权允许承包、拍卖、租赁给城乡个人或单位,进行综合开发治理和利用”的规定不符,属于越权增设了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根据备案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定西市抓紧对《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修改后,重新予以公布,或者予以废止,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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