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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移迁者面临难题 房屋违建被拆无家可归

2009年06月19日00: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方农村报

  到哪里才能安居?

  本报记者 李秀林

  昔日响应政府号召从石灰岩地区迁入清新县太和镇的移民,房屋因无建设用地使用证被强拆,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

  南方农村报6月19日报道: 6月8日,清新县太和镇建设居委会建设西小组居民张楚云从县拘留所返回家中,发现房屋已变成一堆砖瓦,瓦砾下还压着一些家具。

  房屋是6月3日早上被县政府拆除的,张楚云5天的拘留也缘于那场“突如其来”的拆迁。

  拆迁钩机开进村

  6月3日早上7时许,张楚云母子被嘈杂的声音吵醒。张楚云从三楼阳台上远远看到,大队的车辆向村中开来,车队的后面是几台钩机。

  “政府强拆来了。”张楚云顾不得洗漱,便匆匆地从三楼跑到一楼门口。

  “我们是来拆房的,你赶紧出去吧。”张楚云刚到门口,就过来几个陌生的人。

  “你们连电话都不打一个,就过来拆,怎么行?”张楚云话音刚落,就被几个人拉出房门。

  还没缓过气来,她就听见有人在大喊。张楚云循声望去,见邻居成印生正拿着一根木棍站在楼顶,楼顶的另外一面站着几名拆迁工作人员。

  “你们还是不是人,是谁养你们的?”张楚云对强拆行为十分恼火。她没料到的是,骂人成了自己被拘留的理由之一。

  6月3日,清新县公安局对张楚云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县公安局称“6月3日8时许,张楚云伙同成印生以谩骂、阻拦的方式阻碍县政府拆迁工作组对成印生等人的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和张楚云一样,拆迁当日,成印生、成少强也遭到了行政拘留处罚。成少强由于伤情严重,目前还在清新县人民医院就诊。

  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县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程杰峰6月9日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此次共拆除22栋房屋,7栋已签名同意,15栋未签名。之前并没有通知村民当天的拆迁行动,只是叫了几个村民到拆迁办交流。程杰峰同时说,迄今为止,拆迁办已针对这些违法建筑发出过三次通知。

  百栋房屋属违建

  3月3日,张楚云收到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张楚云在县城规划区21号区建设的房屋未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并要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张楚云一样,建设西小组还有38栋房屋共70多户居民收到了同样的通知。

  3月底,环保和建设局再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10天内拆除房屋。4月27日,清新县政府做出了强制拆迁的决定。

  据了解,2005年3月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将清新县太和镇的60多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建设西共190多栋(此前已拆除150栋)房屋被划定在拆迁范围之内,这涉及280多户,1300多人。程杰峰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所有房屋均为违法建筑”。

  同样,即将在年底拆除的建设东小组上百栋房屋绝大部分也是违法建筑,只有极少数房屋有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些土地是在房主交完“两违”罚款后,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

  部分村民向记者证实,1998年到2001年间,县规划局两违办也曾 要村民交完罚款后,将关系理顺。但每平方米100多元的高昂费用让村民望而却步。对于村民的说法,程杰峰予以证实。

  程杰峰同时指出,这些房屋是从1980年代末开始,由粤北石灰岩地区迁移过来的村民从当地村小组买地或租地后逐渐建起来的。2000年,有关部门曾查处过一次,但由于牵涉1000多户5000多人而作罢。现在,为满足观景台和花园酒店配套项目需要,政府只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同意拆迁就领钱

  “故意抓他们违法也没意义,只要他们同意拆除,我们都给补贴。”针对建设西小组违法建筑被拆除一事,清新县常务副县长李向武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

  据了解,已拆的22栋房屋中7栋已签名同意,15栋未签名。即将拆除的17间房屋中,有6间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其中4人是在政府强拆后才签订协议的。

  “政府的阵势太大了,不签也得拆。”欧汉源6月9日改变了主意,到县拆迁办签了名,“再不签就没有钱领了。”

  梁金伙等不同意拆迁的10多位居民6月5日和6月8日两次到镇政府问及补贴事宜时,镇党委陈伟强的回复都是“慢慢来”。对此,李向武和程杰峰均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强制拆迁的居民是没有补助的”。然而,被强制拆迁的黄全辉6月10日却接到了县拆迁办前去补签名的电话。

  居民不同意拆迁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政府的宅基地补偿太少。按照县政府的补贴政策,没有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居民,每户只能补助13平方米的宅基地,这不仅远远少于有土地使用证时1比1调地的标准,居民还要缴纳每平方米150元的购地费。

  13平方米的土地意味着居民只能联合建设,而每平方米700多元的建设成本对大部分人来讲是难以负担的。3年前房屋被拆除的陈荣根便是其中一位。陈荣根的房屋是2006年7月被政府强制拆除的,2008年4月才搬进新房居住,其中近两年时间都是自己出钱租房住。

  据陈荣根介绍,拆除的70平方米瓦房只获得了3340元的补助,还不够7000元的建房成本。现居住的房屋共120平方米,造价8万多元,这还不包括装修费。由于资金缺乏,屋里除一个门和几扇窗以外,别无其他装修。据了解,联合建设整栋楼房的56户拆迁户中,只装门窗的还有8户,另外11户连门都没有装,因此无法入住。

  最让拆迁户不满的是,作为粤北石灰岩地区移民,当地政府并没有帮助解决宅基地问题。

  三个部门两种说法

  据了解,这些拆迁户都是响应广东省粤北石灰岩地区人口迁移战略,从1990年代初期陆续从阳山、清新等地区迁入的,其中绝大部分已入户太和镇。从1999年起,入户的外迁户已转为城镇居民,并领有粮食供应证。1995年,还成立了移民居委会。2004年,移民居委会撤销,所有外迁户划归建设居委会管理。

  对于太和镇移民居委会,李向武6月11日向记者称,“是个非法组织,没有经过县政府批准”。记者6月11日在清新县民政局一份2004年的文件上看到,太和镇登记的2个居委会中就有移民居委会,但记者并没有找到移民居委会获准成立的资料。移民居委会第一任主任林裕新6月12日向记者证实,移民居委会是“县政府让成立的”,但并不清楚“有没有获得批准”。同时,外迁户的户口簿也清楚的登记为移民居委会。

  “这次拆迁涉及的几十户居民中,只有冯木德是计划内移民。”6月9日,程杰峰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坦言,“他的身份是扶贫办核定的。”随后,记者又从县扶贫办副主任张金发处得到相应的答复。来自太和镇政府2007年的一份《石灰岩地区移民调查登记表》清楚的显示,迁入建设西小组的计划内移民共有43户、208人,建设东共有187户、827人。

  然而,5月11日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城管股股长李学军却向记者表示“拆迁户中有冯木德,但所有拆迁户并没有计划内移民。”李学军同时表示,移民身份是县扶贫办核定的,城管股只是照章行事。

  “如果他们是(计划内)移民,那我们问题就大了。”6月12日,李向武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政府不仅要给他们解决户口,还要解决宅基地。”李称,整个建设居委会没有一个计划内移民,记者出示的太和镇政府印发的《石灰岩地区移民调查登记表》“有问题”。程杰峰也向记者证实,县政府并没有给建设社区外迁户解决土地问题。

  “政府动员我们出来,就应该免除我们后顾之忧。”冯木德说,违法建筑并不全是外迁户的错,“政府不给我们土地,建房肯定违法。”

  对于冯木德的说法,清远市扶贫办副主任刘章炜予以赞同:“当地政府应尽量帮助移民解决宅基地、耕地等问题。”事实上,粤府办[1993]年63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迁入地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帮助迁移人员解决户口、土地和住房问题,使他们能尽快安居乐业”。(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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