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本田福克”电动自行车。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
本报讯 (记者袁国礼) 日本本田虽然在电动自行车类别上注册了商标,却从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昨天,海淀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肖家河两家商户进行了检查,查扣涉嫌侵权的“本田”电动自行车8辆。
当工商执法人员突然检查挂着“本田福克电动车行”店铺时,店主称这些车是在香港注册、日本本田福克株式会社授权天津的公司生产的。
执法人员介绍,由于本田在中国属于驰名商标,实行全行业保护,因此这些车仍然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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