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石家庄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向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汇报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个严禁”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干部作风类案件269起,给予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33人,诫免谈话71人,通报批评70人,调离岗位11人,责令免职3人。
今年的4月27日,全省干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一结束,石家庄市作风办就将“十个严禁”内容发至全市各单位、各部门。随后,市行政效能举报中心先后两次对49个市直部门、12个办事服务大厅、24个县(市)区落实“十个严禁”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直工委组织力量,利用10天时间,先后对10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干部作风年活动办公室的15个指导检查组分别对所负责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67次;市国税、地税、工商、卫生等部门以落实“十个严禁”为重点,运用测酒仪、指纹打卡器、微型摄像机等技术监控手段,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把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纳入了干部作风档案。这些措施,都强有力地推动了“十个严禁”的贯彻落实。
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强调 “十个严禁”要成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本报讯(记者 路其强)昨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听取我市贯彻落实“十个严禁”的情况报告,并就进一步推动“十个严禁”的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
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车俊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艾文礼主持会议。
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靳宝栓、副组长杨云和,市领导刘云峰、王增明、王华清、杨志辉、栗进路、李文起、王大虎、王俊钟、胡儒钗、张妹芝参加会议。
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面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这是我省为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挥霍公款、违反工作纪律等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而出台的。
省委检查指导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规定的做法和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部署,艾文礼要求,要进一步抓好“十个严禁”的贯彻落实,使“十个严禁”真正成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个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十个严禁
一、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
二、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三、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四、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五、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
六、严禁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
七、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
八、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国(境)外旅游。
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其它娱乐活动。(记者 路其强 实习生 马珍) (来源:燕赵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