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政府应加大向独立社会机构购买特定服务

2009年06月19日17:4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张海燕)全国政协常委冯培恩建议,政府应该加大向独立社会机构购买特定服务,以促进公共服务领域创业、就业。

  冯培恩首先批评了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大包大揽的做法:我国许多政府部门喜欢独自包揽其分管的,尤其是收费的公共服务。
人手不够就扩机构和编制,编制有限,就向下属事业单位借,或者直接衍生名为服务性实则经营性的服务机构。包括各类评估中心、培训中心,乃至名目繁多的公司,在实现服务的同时创收,补贴公务员的福利。这种一杆子服务到底的做法效率虽高,但是会变相扩张政府公务员规模,容易加剧政商不分,滋生腐败,更重要的是堵住了一条重要的向社会开放的就业途径。此外,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愈来愈广,愈来愈多,愈来愈强,政府部门能揽下来的部分终究十分有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进而制约了公共服务及其就业机会的健康发展。

  冯培恩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即政府把为社会发展和民生所需提供服务的特定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独立社会组织或机构来完成,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标准进行评估和支付费用。

  为此,冯培恩提出以下建议:

  1.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

  (1)社区性公共服务:包括对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权益维护、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心理辅导和矫治、纠纷调解、治安、外来人口管理、公益服务。例如宁波市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成效获得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2)非基础性教育和医疗服务:包括特殊人群教育、学前教育、幼稚教育资源的委托管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后的精神救助等。

  (3)行业性公共服务:行业调查、统计分析、资质认定、项目评估、业务咨询、技术服务、贸易纠纷诉讼、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等。

  (4)技术性、中立性公共服务:包括咨询、审计、监管、评估、科研服务、再就业教育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社会就业指导和服务等。

  2.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

  (1)项目认定:建立项目申请、评审和批准制度,确保政府所购买项目符合实际需求,具有社会化运作条件,并得到政府财政预算的保障。

  (2)项目购买:建立项目信息公开、服务供应方资质认定、服务委托与供应方合同签约等制度。具体购买形式可以是竞争招标、项目发包、费随事转、以奖代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放消费券、教育券及医疗服务券等。

  (3)项目执行:建立项目监管制度。确保服务供应方规范履行合同及服务质量,制定应对合同违约的预案,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4)项目评估:建立全面综合的项目考核体系,根据合同要求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对购买服务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并与最终的履约付款挂钩。

  3.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能移交给独立的社会机构,让政府设置和建立的收费服务机构在人员和经济上与政府脱钩。政府由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公共服务的筹划者、购买者和监督者。

  (2)采取配套保障措施,大力促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的创业就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调研,明晰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条例》。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列入我国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划。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力度和深度,用优惠的经济政策积极培育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进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的创业和就业。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天晗)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