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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电动车实施监管 百姓代步工具何去何从

2009年06月19日21:1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惠州6月19日电 题:广东惠州电动车实施监管 百姓关注代步工具何去何从

  记者 宋秀杰 康孝娟

  广东惠州市十九日召开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的听证会,虽然到场市民只有五名。
但听证会在网上已经开得热闹非凡,网上舆论一片哗然。

  网友对政府加强机动车管理意见有赞有弹。一位网友关于《电动车的十宗罪VS电动车存在的十大理由》帖子发出后,随即在网上被大量浏览,网友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地听取群众意见,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不少网友认为,电动车是一种即环保节能又经济的交通工具,不仅不应禁止,而且要鼓励,但一定要加强管理、约束、教育,确保安全。比如要上牌和考证,加强交通意识的管理等。现在不是禁与不禁的问题,而是管与怎么管的问题。

  有网友指出,对于经济条件一般,要为生计每天奔波的市民来说,骑单车,效率低;坐公交车,不方便;坐出租车,坐不起;开小车,不现实。

  已经习惯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反应尤其激烈。市民邹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生活工作的原因,电动车已经成了他出行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生活工作都会造成很大不便,费时又费钱。

  “电动车不用车牌,不用驾照,不用年审,所以很多电动车乱闯乱冲乱撞,它们归谁管?让交警管,咋管?扣车还是抄牌?没有车牌你就没办法抓它的把柄,没有驾照你就没办法罚款,不用年审的危害最大,好多车不合格,交通隐患太大。”署名“记者”的网友说。

  该网友还贴出了不少关于电动车上路危险的图片,如电动车载六人上路、载着不锈钢门占了大半路等图片,触目惊心,也着实令人堪忧。

  今天召开的机动车管理听证会,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要求,从今年起,未经惠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将禁止上路。而符合国家标准能实现人力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则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在上路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处理。

  据记者了解,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曾经在回应奥一网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电动车在惠州会加强管理,但是不会禁止。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标准加强管理。同时,黄业斌也特别强调和呼吁市民要遵守电动车的交通规则,多一份社会责任感,注意安全,不光是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考虑到行人安全。完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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