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星
人物名片
刘蓉,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务工,至今已20年。工作中,她共拾到现金13655元、手机3部、翡翠如意佩1个、玉珠手链1串、钻戒1枚、金戒指1枚、手表1只、充电器8个,全都交还给了失主。
她因此先后被评为市、区“道德模范”,并被推荐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刘蓉是一名服务员,39岁的她至今仍单身随父母住在搬迁房里。
2005年12月18日下午,刘蓉像往常一样整理退房客人的房间,当她把桌上大堆瓜子壳扫到垃圾袋时,手指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瓜子壳中一点光亮透出来。她拨开瓜子壳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刘蓉想:“这么贵重的东西客人掉了,该多着急呀。”她丢下垃圾袋,拿着沉甸甸的大钻戒就去追客人,一打听,客人早已走远。
宾馆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当即根据客人的资料与对方取得联系。客人当时已到了自贡,但为刘蓉的行为所感动,因为那枚戒指要值20多万元。客人当即表示用现金感谢刘蓉,但刘蓉婉言谢绝了。
刘蓉的同事开玩笑说:“那个戒指比我们工作20年来的总收入都还要高,如果不交的话,她就可以"退休"享福了。”刘蓉却说:“我知道挣钱不易,也深知丢失财物的心情。”
刘蓉兄妹5人,她排行老三。父亲原是一位搬运工人后退休在家,母亲是失地农民。据刘蓉回忆,最困难的时候,她一顿饭只能吃上一个馒头。1985年初中毕业后,她跟母亲在家种菜务农。后经亲戚帮忙,刘蓉在四川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当上了服务员。
有一次,她在上班路上的公交车上睡着了,醒来后发现钱包被偷了。当时她一天的工资是2元1角5分钱,被偷后,连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只好走路上下班。“很辛苦,心里很难受,回家也不敢说丢钱了。”刘蓉说,“以后碰见谁掉了东西,就会想起那一次经历,谁没有过疏忽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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