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防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的传播,切实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使之常态化和程序化。
同时,要针对暑期的一些特殊情况,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暑假期间,高校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将会增多,人员的流动性加大,出现流感病例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做好校内举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做好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外来人员流感样症状的监测与报告、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的跟踪和监测等;要做好学校人员出国交流活动前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强调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回国后做好自我隔离和行程记录;各校应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特别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
通知强调,部分不放假的托幼机构要特别注意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要落实每日晨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二是要保持幼儿活动和居住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开窗通风;三是对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幼儿,要及时督促家长带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四是发现流感样疫情要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各地中小学校(包括中职学校)要继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暑期放假前要再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一次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强调暑假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病人;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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