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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莫名成网上逃犯 被警方错拘六天(图)

2009年06月22日08:1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河网

吕亚周拿出罗山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开具的拘留证和释放证明书。


吕亚周(左一)走出罗山县公安局。

  (本报记者 谭廷 通讯员 贾明)一直在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务农的农民吕亚周,突然成了被通缉的网上逃犯,并被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辗转关进沙洋、罗山两地看守所。后又被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于16日在河南释放。

  据当地警方介绍,他们是按程序办案,但在信息采集上出了偏差。昨日上午,沙洋县公安局副局长彭欠情、高阳镇副书记刘志刚、高阳派出所所长黄祥森、吕集村村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以及吕亚周本人,赶赴河南省罗山县,就此案的后续处理与罗山县公安局进行协商。

  吕亚周回忆:

  受害人指认后被释放

  今年43岁的吕亚周是沙洋县高阳镇吕集村4组人,一直在家务农。为挣钱补贴家用,闲暇之余,他偶尔到当地县城打下短工。昨日,重获自由的吕亚周向记者讲述了那噩梦般的一周。

  6月10日下午,吕亚周接到妻子的电话称:沙洋县公安局高阳派出所让他到派出所去处理一起几年前遗留下的土地权属问题。当晚7时许,吕亚周骑摩托车赶到高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向其出示了一份逃犯信息登记表,称他是一名网上逃犯。当晚将其刑事拘留,送往沙洋县看守所。13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2名民警赶赴沙洋县看守所,将吕亚周押解回罗山县,并将其送进罗山县看守所关押。

  吕亚周称,他被关进罗山县看守所后,他才知道,今年5月22日,2名犯罪嫌疑人以寻宝藏之后给报酬为幌子,骗走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一农民7.8万元现金,其中一名嫌疑人使用的身份证名字叫吕亚周,住址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吕集村4组。5月29日,罗山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吕亚周列为网上逃犯。

  6月16日上午,民警提取了他的指纹并取走其血样,当天下午,民警又带着受害人到看守所指认。当时,吕亚周和6名男子穿着监服站在看守所院子里,受害人在距离5米远的地方进行指认,但受害人指认的是另2名男子。吕亚周看到的受害人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吕表示不认识对方。

  16日18时许,一名便衣民警到看守所提审吕亚周,让其在释放证明书上签字后,告诉他可以走了,他的妻子在罗山县公安局等他。吕亚周当时一头雾水,称自己身无分文,身上连皮带都没有。这名便衣民警给了他100元钱,他才租车到罗山县公安局和妻子会合,当天返回沙洋。

  吕亚周向记者提供了罗山县公安局的拘留证和释放证明书复印件,上面显示2009年6月13日18时,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拘留吕亚周,16日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其释放。

  村民作证:

  吕亚周一直在家农忙

  河南警方将吕亚周列为网上逃犯,而吕亚周不承认对自己的指认,那么,5月份吕亚周究竟在哪里?

  与吕亚周同村的王成英接受采访时称,吕亚周很老实,平时不怎么说话,直到后来看到他的妻子整天跑来跑去,才知道吕亚周被警察抓了。王成英说,5月份,她和村里人都知道吕亚周在家里插秧、整地、打菜籽,而且经常看到他。村民们都不相信吕亚周会是骗子,她和村民周雪英、佘永丽、邓玉枝一起签名,证明5月份吕亚周在家里插秧,没有到过外地。

  妻子租车:

  接吕亚周回家

  吕亚周被抓走后,他的妻子李凤琴一直在奔波,采访时她向记者透露了期间的一些细节:

  李凤琴说,10日下午,高阳派出所民警到家中找丈夫,丈夫不在家,民警称让吕亚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一起几年前的土地权属问题。民警留下电话号码后离去。随后,李凤琴给在沙洋县城打工的丈夫打电话,把消息告诉了他。当天晚上8时许,丈夫没有回家,她拨打丈夫的手机一直显示关机,打民警留下的电话又无人接听,她感觉出了问题。

  11日凌晨,派出所民警给李凤琴打来电话,告知其丈夫已经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当日早晨,李凤琴赶到高阳派出所,但没有见到丈夫,民警告诉她吕亚周已经被关进看守所,并称吕亚周会被带到河南去。12日下午,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包祥超在高阳派出所给李凤琴做了询问笔录。

  15日下午5时许,李凤琴接到包祥超从河南打来的电话,包祥超让她到罗山县去见丈夫。16日早晨,李凤琴赶到沙洋县城,租下一辆出租车赶往罗山县。当日下午5时许,李凤琴到达罗山县公安局,她给包祥超打电话,包祥超让其上2楼办公室,但门卫不让其上去,她又给包祥超打电话,包祥超让她17时再去找他。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李凤琴又接到一名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已经将吕亚周释放。不久后,李凤琴在罗山县公安局附近见到了丈夫。

  而吕亚周妻子李凤琴也一直坚称,5月份,丈夫一直在家中,案件中说的5月22日在罗山县行骗一事根本不存在,他6月初才到县城打工。

  办案民警:

  关押吕亚周有证据

  高阳派出所出示的 “网上逃犯信息表”显示,办理吕亚周案件的是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包祥超和陈久声,事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包祥超,证实了拘押吕亚周的事实。

  包祥超称,是他到沙洋县把吕亚周押解回罗山县的,他承认确实把吕亚周列为了网上逃犯,而且是有依据的,但他不愿透露依据是什么。包祥超同时表示,后来的调查中发现吕亚周一案有出入,这才将其释放。

  记者在高阳派出所出示的 “网上逃犯信息表”上发现了一个细节:2名骗子中有一人持的是吕亚周的身份证,虽然名字、地址相符,但身份证号码却不同,吕亚周的身份证号码前三位数字是420,而骗子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前三位数字是612,而且“信息表”上写有“身份证照片与本人照片不符”字样。那么,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究竟以什么理由确认吕亚周是诈骗嫌疑人的?包祥超称,不便向记者透露,只是称不会无缘无故抓人。来源:三峡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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