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6月21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地跨沈阳、大连的亿元骗贷炒期货团伙终审宣判,该团伙主犯王秀琦犯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3、4月间,被告人王秀琦在其操控的大连北田物产有限公司不具备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吴世君、王东生伪造了存粮保管账、玉米置换协议、粮食仓单等虚假资料,先后从招商银行大连高新园区支行贷款人民币1.25亿元,用于炒期货。
除归还1亿元外,余下的2500万元至案发未能归还。其中290万元王秀琦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和挥霍,其余亏损。
去年12月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贷款诈骗罪,判处王秀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秀琦不服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