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品出口关税下月调整 小麦大米大豆以及硫酸钢丝等暂定关税取消
信息时报讯(记者 徐毅儿) 财政部昨日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及报国务院批准,7月1日开始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包括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为促进化肥行业平稳运行,支持农业生产,调整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关税,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20%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出口暂定关税。延长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征收出口关税的淡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涉及此次出口关税调整的产品主要为粮食、工业品及有色金属三大类,部分产品取消了出口暂定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部分产品降低了出口暂定关税,部分产品调整了出口税率适用时间。”
英大政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国家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主要出于刺激经济、稳定外贸的考虑。
李大霄强调:“今年以来,在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占七成,投资占三成,出口为零。在如此严峻的外贸出口环境下,如何帮助外贸企业保持产能,渡过难关,生存下来是国家关切的现实问题。随着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关税调整的系列扶持外贸的政策措施出台,相信今年下半年,我国的外贸企业生存状况会逐渐好转。”
“但这只是治标之计,治本还有待世界经济走出低谷、复苏之日。相信今年下半年也将看到世界经济复苏曙光。”李大霄称。
部分产品出口关税调整
1) 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小麦、大米、大豆及制粉,硫酸,钢丝等,共计31项产品。
2) 取消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共计27项产品。同时对黄磷继续征收20%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出口暂定关税。
3) 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3项化肥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淡、旺季时段,将尿素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4) 降低部分产品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氟化工品,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共29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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