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央视记者陆幽(如下图)起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案有了新进展。记者昨天了解到,一审败诉后,陆幽已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了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目前,市二中院已受理了此上诉案。
陆幽在上诉状中称,虽然黄健翔并未指名道姓,但其对“私人生活的攻击”确有具体目标和明确指向——没有指名道姓地明说并不等于他谁也没说;在此基础上,结合上下文和公众普遍认知,考虑到他确有渠道了解陆幽的“宫外孕”隐私,决定了他文中指称的被杜伊“搞成宫外孕”的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不可能是其他等纸媒记者,也不可能是在此期间并无“宫外孕”经历的央视其他女记者,而只能锁定在陆幽一人身上。
涉案文章具体指向陆幽,披露“宫外孕”隐私构成名誉侵权,捏造陆幽与杜伊“绯闻”同样构成侵权,黄健翔具有主观上的实际恶意且情节恶劣,陆幽的名誉受损确已发生且损害严重。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且审判程序违法,二审应撤销原判并予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昨天,陆幽告诉记者说,她已经重新委托了一名打名誉侵权官司很在行的律师作为她的代理人,自己二审应该能胜诉。“希望二审能够公开审理,希望黄健翔能够亲自出庭。”陆幽说。
案情回放 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在网站上刊发题为《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文中提到被杜伊“搞成宫外孕”的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随后,陆幽将黄健翔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陆幽未能证明涉案文章具有直接且排他的指向性,且涉案文章在未披露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尚不能必然产生针对陆幽的负面评价,陆幽所称其社会评价降低与黄健翔发表涉案文章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故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陆幽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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