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不识货 销售赃物玉器卖成“白菜价”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南南
本报讯 两名窃贼频繁光顾珠宝店,盗窃得手后,将价值近万元的玉器以几十元的价格出手。昨日,二七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尽管两人获利仅100多元,但由于所盗玉器价值巨大,一审被分别判处3年半和3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1.5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3月1日,陈某在珍宝大世界偷得一件新疆和田青白玉仿古玉龙(价值3000元)后,以30元销赃。3月3日,陈某伙同张某来到珍宝大世界,趁摊主不备,将一件青花料老寿星玉器偷走。随后,两人用同样的方法将一新疆玉镂雕手把件偷走(价值9000元)。
由于他们并不懂玉价,次日仅分别以45元和40元的价格,将青花料老寿星玉器和新疆玉镂雕手把件卖了出去。
3月6日,两人再次来到珍宝大世界行窃时,被警方抓获。两人被抓后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偷的东西那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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