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厅处级干部74人
昨日上午,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从去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0237条,立案数约占受理线索数的15%,省检察院本周将对其中6名举报人予以共计3万余元的奖励。
挽回损失1.2亿元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金水在通报会上通报,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92件1542人,涉案金额3.1亿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与此同时,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2件249人。
查办贪渎1514起
在这1514起案件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案969件,占立案总数64%,其中查办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70人。重点查办了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近1亿元等一批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
涉及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也成为重点查办范畴,去年以来查办531件652人,重点查办泉州地区“违章建房、违章扩房”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窝串案;宁德市海洋渔业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收受不法分子贿赂,共同贪污国家燃油补贴的系列案件;三明国有企业破产拍卖过程中,经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贪污、挪用企业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建立行贿黑名单
郑金水表示,2006年起,我省检察机关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工作,主要是录入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但目前,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建设厅、交通厅等九个部门一起,将设立更规范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而且要把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
举报线索分级管理
福建省目前已开通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贻影提醒,检察机关实行的是举报线索分级管理制度,即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由县(区)级检察院管辖,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由地市级检察院管辖,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由省级检察院管辖,因此“群众在拨打12309时,直接向相应的检察院举报可以得到更及时、快捷的处理”。
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林贻影还说,检察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实行举报线索泄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各级检察机关都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制定奖励规定,对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职务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将及时确认、联系实名举报人员,对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记者 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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