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李女士刚出生的女儿因脊柱畸形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她和丈夫认为,这是北京妇产医院在超声检查时没有查出胎儿畸形造成的,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26万余元。朝阳法院日前已经受理此案。
李女士现年26岁。
去年7月,她因怀孕到北京妇产医院专家门诊就诊,一直按照医嘱进行各项产前检查,仅胎儿超声检查就达5次,均被告知“一切正常”。
去年12月8日,李女士在北京妇产医院自然分娩一名女婴。但惊喜还没过去,女婴就被查出臀部有一处很大的肿块,随即转入儿科重症监护室。医院诊断这名女婴为:新生儿黄疸、脊柱裂、脊柱畸形。医院说,孩子不能仰卧,需侧卧,还会逐渐出现大小便失禁、双腿粗细不同、甚至瘫痪的可能。女婴的病情需多次手术,但也不能保证治疗效果。李女士夫妇认为,脊柱畸形检查是产前超声检查中的必检项目,但北京妇产医院没有发现畸形。
记者昨天致电北京妇产医院,该院宣传部门人员称,此事涉及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该院医务科人员表示,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外出开会,他们不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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