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庞革平
6月22日晚9时许,广西北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与边防武警敲开兴海小区一栋住宅楼6楼一个房间的房门。看到执法人员,房间内十几个人十分慌张。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不少宣传“纯资本运作”的材料。
传销借上“北部湾开发”东风
为什么成千上万的人到广西搞传销?记者了解到,这有历史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后期,广东等地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有不少传销分子跑到广西。由于广西气候宜人,空置房不少,许多传销分子就在此安营扎寨。
另一方面,骗术花样翻新,是许多人上当的重要原因。新的传销骗术相当惊人,他们紧跟“国家大政方针”走,纷纷打着“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搞金融试点”、“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等旗号,披上了极具欺骗性的外衣。
一些被骗到南宁、北海等地的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被告知:这是“中央支持”的“以政府为背景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为加快北部湾开发,国家允许北部湾开展金融试点,启动民间投资,以更好应对金融危机,并以高额提成鼓动大家积极参与”。
传销活动“知识化”、“职业化”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李华斌认为,传销案件频发与传销犯罪的“高层次”、“知识化”和“职业化”有关。她告诉记者,传销分子中不乏高智商、高学历和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员。他们见识较广,文化程度较高,所策划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
据了解,“北海亿元传销大案”的95名被告人中,就有博士、硕士各2名,26人为大学本科文化,还有一些离退休的厅处级干部。
取证困难、立法滞后影响根除传销
执法人员介绍,传销上、下线之间,多以信赖关系收取钱物,不开具收款凭证,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中经常出现证据链条中断,案件难以顺利侦结。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林海波认为,目前的法律法规,跟不上现实打击的需要。
以今年3月南宁市公安局打掉的郑志鸿涉嫌传销犯罪团伙为例,该团伙的“纯资本运作”模式采取三代出局制:加入的成员“投资”11800元申购入股,之后需发展3名下线,每发展一个下线可获得1380元的介绍费。当下线排满第三代(27人)时,即可出局,出局时能获得178940元的非法利益。出局后又可重新加入,循环往复。这样就难以界定谁是应受法律打击的“核心人员”。
根据传销发展新动向,一些专家建议,对“组织领导传销者”的认定不应仅限于核心人员,还应包括起主要作用的其他人员,如授课人员、财会人员等。
新闻背景
2008年,广西各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犯罪案件567起。今年1至5月,广西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93件。
从5月10日至8月10日,广西区工商局与公安厅在全区联合开展夏季严打传销行动。目前,行动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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