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朝鲜船只须掌握 充足证据和合理理由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
马宁
本报讯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昨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对朝鲜船只进行货物检查应严格按照安理会决议以及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执行,并且要掌握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有记者问,近日有报道称一艘朝鲜船只驶离朝鲜某一港口,目的地可能是缅甸,船上可能载有违禁物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秦刚说,关于这艘朝鲜船只的情况,我们也只是听到了有关的报道,但并不掌握这艘船的具体情况和动向。
秦刚表示,这一问题涉及到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对货物进行检查的问题,是一个复杂、敏感的问题。“有关货物检查应按照安理会决议以及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执行,并且要掌握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中方将严格遵照安理会有关决议来执行。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也呼吁各方,要避免采取进一步使紧张局势激化的行动。”
有关韩国政府最近提出的就朝核问题举行五方会谈,秦刚表示,中方认为坚持对话协商、坚持六方会谈是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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