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常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作工作应该透明,不要半遮半掩、欲言又止。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查到底。”今天,南振中委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审计报告时说,审计报告要减少“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部门”和“某人”这样的称谓,不要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猜谜”。
南振中委员说,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应该透明,不要半遮半掩、欲言又止。比如报告说某集团公司原副经理李某伙同他人侵占、转移和挪用企业国有资金1800多万元。这件事出在哪家集团公司?再比如报告说某担保公司总裁赵某等人从事非法担保活动,与企业联手,从多家银行骗取大量贷款。这件事又出在哪家担保公司?除保守国家秘密法明文规定必须保守的国家秘密之外,审计部门不应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保密。要减少“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部门”和“某人”这样的称谓,不要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猜谜”。
南振中委员说,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查到底。比如报告谈到有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数额多达36.31亿元;6家银行的一些基层分支机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数额高达215亿元。在这些违规、违纪现象的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对这些重大问题,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不了了之。从事审计工作的同志很不容易,要铁面无私,不能过于温柔。让违法、违纪的人一提起审计就胆战心惊,并不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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