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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前被醉酒者打死 家属告学校索赔66万

2009年06月25日02:2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广州一名深夜坐车赶回学校,只差最后手续就能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大学男生,竟因一句无心之说,在学校宿舍门前被几名醉酒青年打伤致死。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罪。

死者所在学校还被家属索赔66万元经济损失。

  宿舍门口被醉徒打死

  据指控,被告人黄宗炜及黄剑文皆为广州白云区本地人。2007年6月10日晚凌晨2点,酒后的黄宗炜两人及一名伙伴来到白云区一高校宿舍大楼前,打算找一朋友出去吃夜宵。几人在紧锁的宿舍门前一番大喊大叫,遭到门卫的拒绝开门。黄剑文大怒下,随手从路边捡起一砖头将门卫腿部砸伤。恰巧,一男生阿勇正好从外面回来。

  黄宗炜事后供认,他们与阿勇并不认识。当时急着进去找人,看到阿勇回来就问,“你能进去?”阿勇略带不屑地说了句“能”。因为不满阿勇的表情和语气,黄剑文等人就冲上前用砖头猛砸阿勇头部,随后逃离现场。而满身鲜血的阿勇被老师送到医院时,终因头颅损伤救治无效死亡。2007年8月,公安机关把藏身广州的黄宗炜和黄剑文抓捕归案。

  家属索赔校方称无错

  昨日庭审中,阿勇的父亲出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66万余元的要求,认为在此事件中校方也应一并负连带责任,因为阿勇作为该校学生,事发在学校宿舍门前不足5米处。

  但校方的代理人认为,案发地点不属于学校管辖范围,故其不存在过错。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后对阿勇进行积极救助,这已经尽了校方责任。尽管被害人家属最后提出可以调解赔偿,但校方坚称,“我们没过错,不会赔偿。”

  在庭外,被害人家属对记者称,阿勇当时要赶回学校办一些毕业手续,而毕业证已经打印好就等去领取了,当晚在家人陪同下连夜赶了回去。“家人是送他到学院门口后才离开的,想着过马路就是宿舍,也就放心离开了,没想到却发生这样的事情。”

  校方对此回应称,责任应在家长身上,说“你要送孩子就应该送到宿舍门口的。”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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