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4日讯记者张鑫卫生部日前在其网站公布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网站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此前的《卫生部关于印发〈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指出,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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