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酒店发生民警持枪杀人案
缉毒民警酒后
开枪打死保安
24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公布:24日零时19分,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吴井大酒店发生一起枪击事件。经初步调查,案件系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禁毒局民警酒后与吴井大酒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开枪致一名保安死亡。
目前,涉案民警李某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认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24日晚8点20分左右,记者前往出事的吴井大酒店,这里已经看不出有任何事发的痕迹,经询问酒店内工作人员以及周边商户,都表示“(酒店)好像出事了”,但具体怎么样,没有一人能够说出。
吴井大酒店门口值班的一名保安甚至不知道酒店发生事情,他只说自己是在晚8点才来上班的,对于此前的事情,一概不知。吴井大酒店二楼是一家足浴城,在足浴城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足浴城一般营业到凌晨两点,没有听说酒店发生任何事件。
大堂服务员只称:“听说一名保安被人打死了。”至于具体情况,这名服务员也说不清楚,“我是今天(24日)下午4点才来上班的,此前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这名服务员说,酒店一般会安排两名保安值班,一人负责酒店门口的安保,另一人则在楼道间巡逻,至于出事保安是哪一位,这位服务员也称自己不清楚情况。
酒店里,一切都已经恢复平静,来来往往的入住游客、咨询住房的人,和其他普通酒店无异。
部门规定
民警持枪犯罪 领导撤职
公安部于2003年发布了“五条禁令”。其中第二条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另外,民警违反禁令,领导需连带受处分,具体规定如下: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都市时报供稿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