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日本众议院经过二次审议,正式通过《关于处罚及应对海盗行为的法案》(以下简称“应对海盗法案”)。当天,浜田防卫大臣命令自卫队制定“行动要点”,最快于本月底启程开赴索马里海域。
海保厅难以胜任
记者曾就日本政府向国会提交“应对海盗法案”一事专访了参与法案制定的外务省海上安全政策室原田美智雄主任。
原田介绍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条约,所有国家都有义务制止海盗行为。海上贸易对日本经济和国民生活意义重大,确保海上运输船只的安全十分重要。这两年间,在索马里海域日本相关船只遭袭事件达22件。
因为日本没有相关的法律,便迟迟没能行动。依据日本现有法律,打击海盗是海上保安厅的职责,但是索马里海域路途遥远,且根据现地考察,当地的海盗武装程度高于一般海盗,凭借海保厅的装备难以应对。
为解决这一矛盾,3月14日,依据《自卫队法》“海上警备行动”的规定,临时派遣了2艘巡洋舰赴索马里执行护航任务。驱逐舰的任务性质是随行护航,并不是直接打击海盗。
赴索马里海域的驱逐舰保护的对象仅限于和日本有关的船只,即日本籍船只、日本企业管理的船只、装载日本货物或日本人搭乘船只这几种情况。如遇其它船只的求救,护航人员将处在“爱莫能助”的尴尬境地。
行动带有警察性质
6月19日,众议院通过的“应对海盗法案”未能在在野党占据多数的参议院获得通过。依据宪法,众议院经过第二次表决,法案获得三分之二的票数得以成立。依据新法,保护对象从现在的日本相关船只扩大到了所有受到海盗威胁的船只。自卫队也获得了在公海为船只护航、使用武器等名正言顺的依据。对于外界关心的自卫队在该法中的地位,原田介绍,应对海盗的主体仍是海保厅,执行任务的海上保安官依据“警察执行职务法”第7条使用武器。此外,发现海盗船明显靠近其它船只时,为阻止其继续靠近,在判断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海保官也可以使用武器。
依据新法,在确需自卫队应对海盗时,防卫大臣向首相递交“行动要点”并得到认可后,便可下达执行“应对海盗行动”的命令。行动要点中要说明行动的必要性、区域、调遣规模、任务期限等事项。“应对海盗行动”不用经过国会批准,但首相在任务执行前和终了后需向国会报告。自卫队使用武器的要求与海保官一样。原田表示“应对海盗行动带有警察性质”。
目前在索马里海域执行任务的自卫队只能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时使用武器,新法放宽了限制,今后执行“应对海盗行动”的自卫队在公海发现可疑船只接近其它船只时,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就可以鸣枪示警继而对可疑船船体进行警告射击。
法案带来诸多疑问
《读卖新闻》发表社论对“应对海盗法案”给予了肯定,称其是日本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一步。《产经新闻》称,该法是确保日本海上交通道路安全必不可少的法律,通过该法可以提高自卫队行动的效率,加大对国际社会共同行动的贡献。
《每日新闻》等媒体则认为国会对法案讨论得不够充分。虽然民主党提交的修正案也认可放宽武器限制,但是却加入了执行行动需获得国会批准的条目,对自卫队的海外活动,应该充分议论,慎重对待。
有的地方媒体报道称,依据该法可能出现战后首次自卫队海外伤人的事件,武器使用必须克制。宪法对海外使用武力的限制正在慢慢地瓦解,对此必须具有危机感,不能架空宪法第9条。
不同党派的意见也不尽相同,自民党、民主党两大党在是否派遣自卫队,放宽武器使用限制上没有太大的区别。而社民党和共产党则主张不应派遣自卫队,认为应该完全由海上保安厅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应对海盗法案”不是只针对索马里海域海盗问题的特别法,而是一项基本法。引发诸多关心的关键词是“自卫队”。日本执行“应对海盗行动”的第一批军舰即将成行,任务持续到何时尚不得知。日本海上贸易遍及全球,今后是否不管何处出现海盗,自卫队都会出现在那里,巡弋海外的自卫队会不会成为常态,自卫队海外第一声枪响会不会因此响起,该法留下了诸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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