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禧被裁定4项控罪成立,判囚2年,并须向马会赔偿35万元。(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前香港康体发展局主席兼前九仓大班洪承禧,涉嫌于2006年利用香港赛马会遴选会员身份,推荐一名马会会员升级为全费会员时,收受45万元贿款。否认控罪的洪经审讯后,25日被裁定4项控罪成立,被判入狱2年,并须向马会赔偿35万元。
法官指贪污是社会的毒瘤,斥被告利用会员没有耐性的心理,打开成为全费会员的“后门”,其行为令马会失望。
年届七十、曾在香港商界叱诧一时的洪承禧为退休商人,25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1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3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洪闻判后表现冷静,并透过律师求情指自己没有刑事纪录,案件对其家庭造成打击,他因本案由社会上层跌至低层,日后难以再担任董事等职位,且被告案中只推荐一名马会会员,对社会的损害属于最低程度。
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是社会知名人物,曾身兼多个香港机构的会员,对本地的体育发展贡献良多,但贪污在香港被视为严重毒瘤,会侵蚀社会。被告于案件中严重违反诚信,利用会员没有耐性的心理,打开申请会籍的“后门”,剥削从正途申请会籍的人,危及候选全费会员的利益,破坏马会的声誉,其行为辜负了马会。
法官又指,虽然被告于犯案时正陷入经济困难,但这并不是求情理由,法庭从不接受罪犯因经济困难而犯案,斥被告的不幸咎由自取,只能怪罪自己。但法官认为,被告虽于案中先后3次接受利益,但连串事件均由单一交易引起,加上被告的年纪大,过去曾对香港体育界有贡献,身为太平绅士的洪承禧曾获特区政府颁发银紫荆星章,故法庭判刑时会较为仁慈。
案情透露,洪自1997年成为马会遴选会员,每年可推荐一名人士成为全费会员。至2006年10月,中间人龙汛鸣(又名龙世昌)联络洪,指身为赛马会会员的黄蓓希望申请成为全费会员,洪于同月向马会会员事务部撰信推荐黄成为全费会员,并向龙汛鸣索取20万元。洪又于同年10至12月,先后3次从龙汛鸣处接受共45万元,2人于同年12月1日离开会面的酒店时,被廉政公署职员拘捕,洪在会面录像带中辩称案中的款额只是贷款。
马会25日表示已得知法庭的判刑,重申诚实和廉洁是马会的核心价值,日后的会籍申请会一如过往,以严谨的批核程序,维护马会的高度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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