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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福建女子遭轮奸致死传闻 谣言止于信息公开

2009年06月26日17:1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6月23日晚间起,一则“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严晓玲被8人轮奸”的贴文出现在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论坛上,文章叙述了福建省闽清县上访群众林秀英讲述的其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警匪轮奸之死的经历,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网络民意一度群情激愤。


  6月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来龙去脉,公布了官方对严晓玲死因的鉴定结论、对上访群众林秀英诉求的处理意见,对网络帖文提出的主要疑点一一作了回应,用大量事实驳斥了帖文对严晓玲死因的无端猜测,并表示愿意接受公众监督。

  福州市公安局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赞赏,经过正反观点的交锋、相关证据的推敲,事实越辩越明,“严晓玲遭警匪轮奸致死”的谣言目前已基本得到澄清。

  有关人士认为,互联网时代,公众通过网络表达意见、诉求已经成为常态,面对汹涌的网络舆情,官方及时、全面公布热点、重点事件信息,才能建立其公信力,获得公众认同,防止网络舆论演变成现实中的恶性事件。

  网络热帖引发舆论风暴

  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文章称,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

  文章中,林秀英叙述了女儿严晓玲长期被在闽清县有执法权力背景的聂志雄控制并被胁迫卖淫。2008年2月10日,严晓玲再次被聂志雄叫出去后一直未回家;2月11日,林秀英在当地医院见到了女儿的尸体。在医院,林秀英听到了医护人员议论,“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聂志雄父亲还向她透露,“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

  文章描述了林秀英的见闻:公安机关声称要交5000元才能做法医鉴定,警方将严晓玲子宫等器官割下以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等。最后,帖文公布了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号码。

  文章被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后,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6月24日,百度网站上搜索到关于严晓玲的消息已经上万条,网民普遍表达了对严晓玲悲惨遭遇的同情和黑恶势力的愤怒。许多人还将矛头指向了当地党委政府,“丧尽天良”“警匪一家”等情绪化的表达形成汹涌的网络舆论风暴。

  福州警方:帖文完全失实

  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政治部副主任刘明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详情。

  刘明说,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闽清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经医生介绍,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当晚11时许,死者母亲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

  同年3月3日,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林秀英对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刘明介绍,2008年4月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

  今年1月,闽清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针对林秀英提出的疑点问题,县公安局一一作了说明,并当场出具相关调查案卷及尸检等相关证据,检察院、律师等工作人员就法律程序问题作了解释。但林秀英固执己见,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拒绝县联合会议提出的合理解释和建议。

  针对帖文中反映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情况,福州市公安局专门进行了调查,确认“丽歌”KTV的合伙人并非贴文中反映的林宗颖、卢贤丁、聂志雄三人,聂志雄系社会闲杂人员,无执法权力背景。

  谣言止于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的信息披露得到了大多数网民认同。对照两种不同的说法,网民开始推敲相关证据材料,真相逐渐清晰。

  中青网署名“思宁”的文章说,《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内容虽然令人震惊,有一定的逻辑可能,却明显缺乏证据。例如,声称“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相关材料”,却说不出“相关材料”是什么及其来源;声称“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却说不出任何医护人员的姓名,也没有医护人员的证词佐证;不知名的“好心人”的身份和传话的可靠性也不能证实,等等。

  6月25日,“福州市公安局调查认定"严晓玲遭轮奸致死"失实”的新闻被国内上百家网站转载,引发网民热议。许多网民表示,福州官方较快地通过网络等媒体对闽清严晓玲案进行澄清,对案情的描述和解释比较具体,有相当的可信度。这种积极面对网络传闻,尽快澄清案件真相的态度值得赞赏。

  刘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公众表达诉求、观点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涉及到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时,容易掀起网络舆论风暴。

  刘明说,由于信息不对称,网民表述的信息、观点往往缺乏严密的调查、核实,其中不少属于主观猜测、情绪化表达甚至恶意造谣。网络舆论对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和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对相关事件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信息,对于满足公众知情权、有效引导舆论、澄清事实,防止网络舆论演化成现实中的恶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曾凌说,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正反观点的交锋,真相越辩越明,政府的公信力才能真正建立。(郑良)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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