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2009年6月26日(记者郑少忠)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招生计划将会减少乃至停止招生,其相关专业的增设也将会受到严格控制。日前出台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亮起了“红牌”。
据了解,目前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盲目追求大而全,不强不特、趋同趋热的专业较多。如辽宁有21所高校开设了法学类专业,39所高校开设了艺术类专业,18所学校开设体育类专业,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布点数高达47个,许多高校还开设了各类IT人才培养学院。这些专业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矛盾与高校专业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辽宁省明确规定,把就业状况作为制定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应予以撤销;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减少其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严格控制其相关专业的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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