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6月27日电(记者胡锦武)记者从江西省司法厅获悉,为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谋生能力,江西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对每名服刑、劳教人员开展每期1至3个月的培训,培训经费纳入政府培训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人300至500元。
为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创业能力,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江西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即对3个月内刑释解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将开展每期1至3个月的培训。
为此,江西省司法厅将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管理,并设立相应的培训基地,先期在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江西启明职业培训学校”和江西省女子监狱“江西映山红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试点。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督指导和资金安排。
《通知》规定,将罪犯、劳教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纳入政府培训补贴项目,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从省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统一安排,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内容、专业(工种)和时间确定。培训结束后,将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对学员进行技能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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