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28日电(赵付林、陈庆军)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分队原队长、党支部书记邢克元利用对矿山进行普查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和非法收受钱财共计32300元,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全额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邢克元在担任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分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对河南省卢氏县前坪-栾川县黑家庄铅锌矿普查的职务之便,向在其普查区域内采矿的栾川县城关镇居民王治协非法收受现金和财物。其中,2005年至2006年间,邢克元以父亲生病、女儿上学为由,两次向在三分队勘察区内开矿的王治协索要现金10000元,收受王治协价值2300元手机一部。2007年,邢克元以家中盖房为由,向王治协索要现金20000元。以上款物合计32300元。案发后,邢克元的家人已退出全部涉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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