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28日电(记者谭剑)湖南省十届政协第六次常委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办法》(试行)。按照新办法规定,省政协委员一届内累计2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省政协常委一届内累计4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将依照《政协章程》规定,免去其委员、常委资格。
新华社记者从湖南省政协了解到,新的《关于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办法》(试行)从学习、参会、调研、提案等多方面对省政协委员如何切实履行职责作出了规定。《办法》要求,政协委员、常委应积极出席全体委员会议和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的,应分别在会议召开3天和2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请假,并经省政协秘书长批准。会议期间因故不能出席某次会议的,应提前向大会秘书处或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请假,并经批准。
“政协委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和待遇,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湖南省政协主席胡彪说。近年来,少数政协委员“旷会”“不作为”现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整治少数政协委员“旷会”、或“在其位、不谋事”的行为,近年来吉林、辽宁等地均出台了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曝光”缺席委员名单、规范委员请假程序等约束政协委员“旷会”行为,但像湖南一样免去“旷会”委员资格的办法仍比较罕见。
湖南省政协此次审议通过的《关于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办法》(试行),还对政协委员的学习和提案情况作出了“刚性”规定:每位委员届内应参加一次以上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应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和考察等履职活动,提倡每位委员每年提出一件以上提案,反映一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履职情况将成为评选优秀政协委员,并将之作为推荐下一届委员、常委人选的重要依据。
《办法》在湖南省政协委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长沙市政协主席董学生认为,新《办法》对规范委员们的履职行为,对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加强政协自身建设都大有裨益。政协委员靳晨光则建议,对委员请假进行规范,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感冒之类的小病不在准假之列。如果是工作会议需要,则需提交单位的会议通知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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