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禁领导 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下发《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首次提出,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通知》重申,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先行审核制度,今年各地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要严格控制各类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数量、会期、规模、经费开支,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通知》要求,2009年各地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10%。
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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