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28日电(记者董智永)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该《意见》,到2015年,石家庄市将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
《意见》规定,到2009年底前,石家庄市将为8000名贫困白内障盲人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011年底前,为400名贫困残疾人制作安装假肢提供补贴,为400名贫困聋儿验配助听器提供帮助,为8000名特殊困难肢残者提供辅助用具补贴。对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给予补助。建立健全智障儿童与多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将智障残疾人康复训练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为保障残疾人生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和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原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按分类施保政策给予重点保障。盲人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及各县(市)县城内公共交通工具,对盲人读物邮件实行免费邮递。对于城镇个别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参保缴费的,县(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意见》还就残疾人脱贫解困、残疾人托养、残疾人住房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和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助残环境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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